釜山新港桥吊撞击事故调查结果发布
近日,韩国海洋水产部就4月6日在釜山新港发生的15万吨级集装箱运输船(Milano Bridge号,以下简称“事故船舶”)与陆上桥吊发生撞击事故发布中期调查结果。结果表明,事故船舶的螺旋桨大部分暴露在水面上,导致操纵性能下降,在未采取减速等特别措施的情况下,试图靠泊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韩国海洋水产部中央海洋安全审判院(以下简称“海洋审判院”)对事故原因的调查结果显示,事故船舶在未装载货物的空船状态下,压舱水未被充分填入,导致事故船舶在螺旋桨约三分之一露出水面的状态时,进入釜山新港。
事故船舶由于螺旋桨暴露在水面上,并在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以快于平日时速靠泊第二码头转向右舷的过程中,船舶被甩向码头方向,导致与第二码头的8号泊位的桥吊发生撞击事件。
,船舶在空船状态下,通过填充压舱水来保持稳定平衡。但事故船舶当时在中国造船厂完成修理、检验完成之后,仅以10%压舱水的空船状态进入釜山新港。
据悉,海洋审判院为查明事故原因,组建特别调查部对引航员和船长等进行面谈调查,并对船舶黑匣子——航行数据记录仪(VDR)进行分析,还对船舶和港口设置的监控系统、现场目击者的陈述等进行调查。
特别是海洋审判院以VDR信息和相关人员陈述等为基础,进行了航行船舶的模拟实验。对空船状态下的船舶运行性能和海上因潮流、风向、风速等外力因素对船舶运行条件造成的影响进行科学分析。
从目前分析的船舶运行模拟结果来看,如果在螺旋桨100%处于水下运行状态下,船舶驾驶性能将得到提高,避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随之提高。
,实验计算结果表明,如果事故船舶在临近码头时,能将事故当时7~8节的时速进行减速,或能在船舶靠泊码头前避免事故的发生。,考虑到最小速度等因素,正在实施追加模拟实验。
,据悉事故当时釜山新港刮起每秒5~8米的风速,但对于当时风力强度和方向对事故造成多大影响,海洋审判院还将对VDR中存储的气象资料或港口记录的气象资料等进行追加分析。
海洋审判院将以此次事故原因调查结果为基础,防止发生类似事故,将对螺旋桨露出水面程度或吃水浅的超大型船舶入港时的引航及拖船运营事项进行改善,并于今年下半年与事故最终调查结果一同公布。
海洋审判院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查的目的在于掌握事故原因,并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进行相关制度的改善。,事故原因的责任部分将通过海洋安全审判程序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