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公约角度审视船舶防疫
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来势汹汹,影响巨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严峻。每个人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做到守土有责,都在尽力尽快打赢这场战“疫”!
由于船舶流动性大,船上空间小而封闭,船员活动密集,又缺乏陆地上有效的医疗支援与保障,船舶一旦发生疫情,将很难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国际航行船舶自身防控条件显得更为为重要!今天,让我们从公约要求的角度看一看,国际航行船舶应该具备哪些最基本的防控条件。
公约要求
一.人员方面
STCW第A-VI/4节
医疗急救和医护的强制性最低要求
被指定在船上提供医疗急救的海员的适任标准
1. 每个指定在船上提供医疗急救的海员应表明承担表A-VI/4-1第1栏所列的任务、职责和责任的适任能力。(第1栏—适任船上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疾病时立即实施急救。)
2. 表A-VI/4-1第2栏所列科目的知识水平,应足以能使指定的海员在船上一旦发生可能的事故或疾病时立即采取有效的行动。(第2栏—知识、理解和熟练无线电医疗建议、消毒等内容。)
3. 规则第VI/4条第1段规定的每个证书申请人应按照表A-VI/4-1第3栏和第4栏所列的表明适任的方法和评价适任的标准,提供已达到所要求适任标准的证据。(第3栏—表明适任的方法评估从实际训练中获取的证据;第4栏—评估适任的标准始终将对自身和他人的危险降到最低等内容。)
被指定在船上负责医护的海员的适任标准
4. 每个指定在船上负责医护的海员应表明承担表A-VI/4-2第1栏所列的任务、职责和责任的适任能力。(第1栏—适任为船上的伤病员提供医护,参加对船舶医疗援助的协调计划。)
5. 表A-VI/4-2第2栏所列科目的知识水平,应足以能使指定的海员在船上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疾病时立即采取有效的行动。(第2栏—知识、理解和熟练热带病和传染性疾病、疾病预防、保持医疗记录和有关规定的副本、外部援助等内容。)
6. 规则第VI/4条第2段规定的每个证书申请人应按照表A-VI/4-2第3栏和第4栏所列的表明适任的方法和评价适任的标准,提供已达到适任标准的证据。(第3栏—表明适任的方法评估从实际训练和演示中获取的证据;如实际可行,在认可的医院或类似机构的实际经验;第4栏—评估适任的标准预防传染和疾病蔓延是充分和有效的、迅速认识病情变化的意义、寻求无线电医疗咨询的程序符合既定做法和建议等。)
MLC A4.3
保护健康和安全及防止事故
1. 根据规则4.3第3款通过的法律和条例或其他措施应包括以下主题
(a) 在悬挂其旗帜的船舶上通过和有效实施并促进职业安全和健康政策和计划,包括风险评估及培训和指导海员。
二.设备方面
MLC B3.1.2
通风
1. 卧室和餐厅的通风系统应受到控制,以使空气的状况令人满意,并确保空气在任何季节和任何气候下都有充分的空气流通。
2. 空调系统,无论其为中央空调还是单个空调,均应设计成
(a) 根据户外大气条件使室内空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保证在全部空气调节的处所有充分的空气交换,并考虑海上作业的特点,避免产生过度的噪音或振动;以及
(b) 便于容易清洁和灭菌,以防止或控制疾病的传播。
MLC B3.1.8
医务室
1. 医务室的设计应便于会诊和进行医疗急救,并有助于防止传染性疾病传播。
2. 入口、床位、照明、通风、取暖及供水的设计安排,应以保证病人的舒适和便于治疗为目的。
4. 应为医务室的使用者提供专用的卫生间,既可作为医务室的一部分也可就近设置。此类卫生间至少应包括一个厕所、一个洗脸池和一个浴盆或淋浴。
MLC A4.3
保护健康和安全及防止事故
1. 根据规则4.3第3款通过的法律和条例或其他措施应包括以下主题
(c) 船上防止职业事故、伤害和疾病及确保不断改善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的计划,让海员代表和所有其他有关人员参与其实施,考虑到预防性的措施,包括工程和设计控制、对成组或独立的任务采取替代工序或程序以及使用个人保护设备等。
三.机制方面
MLC A4.1
船上和岸上医疗
4. 国家法律或条例最低限度应规定以下要求(d) 主管当局应通过一个预先安排的机制,保证船舶在海上能够每天24小时均可得到通过无线电或卫星通讯提供的医疗指导,包括专家指导。医疗指导,包括船舶与岸上提供医疗咨询的机构通过无线电台或卫星通讯进行的医疗信息沟通,均应由所有船舶,无论其悬挂哪一国旗帜。
MLC B4.1.1
医疗的提供
6. 所有船舶均应备有一份最新的能够获得医疗指导的无线电台的完整清单;并且,如果装备了卫星通讯系统,则还应备有一份最新的能获得医疗指导的岸上地面站的完整清单。应指导负责船上医疗或医疗急救的海员使用船舶医疗指南以及最新版《国际信号规则》的医疗部分,以使他们明白提供指导的医生所需的信息类型以及所收到的指导意见。
MLC B4.1.2
医疗报告表格
1. 本守则A部分所要求的标准海员医疗报告表格应设计成便于在海员生病或受伤时,在船舶与岸上之间交换有关该海员的医疗及相关信息。
建议
国际航行船舶作为航行于世界各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工具,在这次防止疫情进一步扩大的战斗中显得更加重要,自身防控条件、公司防疫机制和船员防疫工作的开展都是此次防控疫情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针对国际航行船舶,我们从公约要求的三个方面做出以下建议
一.人员方面
公司应立即成立应对疫情的专门机构,统一负责防控疫情相关工作,随时关注国家发布的防疫手册;
及时向所属船舶发放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指南手册,加大指导力度,更新应对措施,指导船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防范工作,提高船舶的医护能力、预防能力、处理能力;船员应认真学习相关防范指南,加强自我监测防护,保证个人卫生、充足睡眠、适当锻炼,每日测量体温;
船员应加强梯口值班,在靠泊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任何具有疑似症状的人密切接触,靠泊期间尽量避免外出到公共场所以及与牲畜和野生动物接触;
积极配合各港口检疫工作,不怠慢,不逃避,不隐瞒。靠泊之前,船长应事先询问代理港口相关检疫要求,抵港前就应该准备好接受检疫的准备。
二.设备方面
船员应确保传播通风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加大清洁、灭菌力度,确保生活区域,餐厅厨房、娱乐房间、船员房间等处所得到足够的通风、消毒;
船员应确保医务室处于良好状态,正常情况下船舶的医务室基本不住人,处于闲置状态。
因长期不使用,也导致其缺乏必要的关注,进而导致许多船舶医务室的淋浴、洗脸池、卫生间供排水系统无法正常工作却没被及时发现,船员应加强医务室状况的排查;
公司应做好物品、物资储备,并主动为船舶提供符合规定的口罩、手套、体温计、医用酒精、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三.机制方面
公司应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疫情报告处置制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船方应严格按照体系要求,确保机制24小时畅通,保证无线电或卫星通讯能够及时可用,联络到人;
保持高度警惕,做好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船舶应常态化测量体温,专人做好记录,加强疑似病例安全排查,如果发现船员有类似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司、主管机关,并立即做好隔离,等待后续医治;
合理调整船员轮休制度,向在船船员充分说明疫情的特殊情况,暂停船员换班、暂停船员下地、暂停船员家属上船探亲申请,特殊情况换班及时报告。
,船舶作为一种特殊、独立的交通工具,消息相对闭塞,沟通略显滞后,船公司应及时向岸基和船舶通报疫情进展,使员工和船员充分了解新型冠状病毒风险,公司还应做好船员情绪安抚工作,避免船舶上产生恐慌情绪。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众志成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船舶的健康航行!
来源航运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