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上搜救中心高效处置一艘船舶海上失火事
10月15日11时15分,钦州海事局指挥中心在开展电子巡航时发现一艘船舶在钦州港西航道20号标附近起火,船舶尾冒着滚滚浓烟,火势不断增大,情况十万火急,急需救援。
发现险情后,钦州海上搜救中心立即向上级报告,在广西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方面立即协调救助力量前往现场灭火;一方面对事发水域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协调清污船舶赶往现场开展防污染警戒和应急值守,并禁止无关船舶进入。
12时05分,救助船舶“海巡10281”抵达现场,“海警45051”轮、“华海拖3”、“华海拖2”、“新北部湾港2”也相继抵达现场。由于当时海面上刮起北风3-4级,受海风影响,火势猛烈并不断扩大,已蔓延到驾驶台。为保障安全,钦州海上搜救中心通过4G执法记录仪回传画面信息指导救援船舶在失火船的上风舷进行灭火,为防止大量消防水注入船舱,影响船舶稳性,导致船舶倾覆,指定“华海拖3”作为主灭火船用高压水枪对准火源部位喷射,“华海拖2”、“新北部湾港2”作为辅助灭火,用高压水枪喷射外围使用船体降温,从而达到辅助灭火的效果。
经过20分钟,火势得到了控制,船上的明火基本上得到扑灭。鉴于船上燃烧时间比较久,船体温度还比较高,海事现场指挥要求“华海拖3”继续对船的驾驶楼、生活区持续用消防水枪给船体降温,确保不发生复燃。
12时38分,搜救人员登轮到船舱对失火的部位进行检查,并重点对油舱部位进行检查,对可能漏油的部位进行封堵,防止溢油的发生。14时55分,失火船被拖回钦州海巡基地码头,险情解除,后续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正在开展中。
据悉,该失火船是新购买铁质船,船长约25米,用于海上养殖作业,本航次从企沙开回龙门,船上共2人。事发后火势太大,无法扑灭,于是选择了弃船,被附近的小船救起来,目前已经安全回到钦州港龙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