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市船员服务技能竞赛开始报名啦!
2019年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船员服务技能
竞赛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南京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的发展愿景以及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的主攻方向,落实南京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进一步增强南京船员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业务素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船员服务队伍,加快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和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在南京市总工会的统一指导下,依据2019年度南京市职工技能大赛实施细则,现制定2019年船员服务技能竞赛方案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本次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在9月下旬前完成。
复赛10月中旬,地点在江苏海事局南京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建邺区江心洲绿水街1号)。
决赛10月下旬,地点在江苏海事局南京监管救助综合基地。
二、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的参赛人员范围为船员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船员培训机构和航运公司从事船员服务的人员,竞赛裁判组成员不得参加竞赛。
本次竞赛只接受团体报名,各参赛单位应选拔3名参赛人员及1名竞赛联络人组成一支代表队,报名参加复赛、决赛阶段的竞赛。同一单位可报名多支代表队参赛。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本次竞赛活动由承办单位——南京海事局成立船员服务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技能大赛方案的批准、技能大赛重大事项的组织领导和获奖名单的最终确认等事宜,组委会下设赛务组、竞赛组、裁判组、监督组、宣传组和后勤保障组,职责如下
(一)赛务组
1、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制定竞赛规则、竞赛方案和奖励方案;
3、负责台赛现场主持及相关工作;
4、负责竞赛相关奖牌、证书的制作;
5、负责编制竞赛费用预算,负责竞赛费用的支付及结算;
6、负责获奖选手和团体荣誉申请。
(二)竞赛组
1、负责组织参赛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2、负责编写竞赛规则、赛场规则、参赛选手和裁判规则;
3、负责比赛用试卷、试题及相关资料的印发;
4、负责参赛人员、裁判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胸卡标识的制作、发放;
5、负责相关笔试、台赛前参赛人员的检录及引导;
6、负责台赛选手答题计时、抢答确认等相关工作。
(三)裁判组
1、负责竞赛理论考试、台赛考试命题,并制定标准答案和统一评分标准;
2、负责竞赛场地的确认,检查台赛现场准备情况;
3、负责台赛具体执裁及试题答案解释;
4、负责竞赛阅卷、统计分析和成绩评定;
5、负责竞赛结果的核实、确认、呈报工作。
(四)监督组
1、负责竞赛监督办法的制定、竞赛纪律执行和对违纪行为的查处;
2、负责初赛、复赛理论考试监考及台赛现场竞赛秩序监督;
3、负责受理、记录在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负责仲裁,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裁判员和当事人;
4、指导赛务环节各项保密工作的落实。
(五)宣传组
1、负责竞赛现场拍照、录音、;
2、负责赛前竞赛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制作和宣传报导;
3、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和赛后。
(六)后勤保障组
1、负责竞赛的餐饮、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竞赛场地的申请、布置、横幅标语制作张贴等工作;
2、负责保障竞赛使用器材等各项技术支持工作;
3、负责联系江苏海事局南京监管救助基地工作人员做好赛务服务工作。
四、竞赛形式和内容
(一)竞赛形式
1.初赛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选拔人员参加复赛,形式不限。
2.复赛采用笔试答题形式。
3.决赛由无纸化考试与台赛两个环节组成。
(二)竞赛内容
1.复赛和决赛笔试
考试内容为《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管理规定》、《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水污染防治法》和《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公约法律法规。重点考察参赛人员船员服务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决赛台赛
设置个人必答、抢答和风险答题,综合考察参赛人员对相关公约、法律法规掌握的整体水平。
(三)竞赛程序
1.初赛由各单位自行举办,比赛形式不限,按照本次竞赛的内容和要求,选拔本单位岗位技能较高的人员报名参加复赛。
2.复赛参赛人员复赛笔试由组委会统一命题,以3名参赛人员笔试成绩之和作为该参赛单位总成绩,根据参赛单位总成绩高低,选取前8个团队进入决赛。
3.决赛笔试参赛人员决赛笔试由组委会统一命题,采用无纸化考试的方式集中进行,分数计入个人成绩。
4.决赛台赛参赛人员以团体为单位按照现场主持人的要求答题,分数计入个人成绩和单位团体成绩。
(四)计分规则
1.个人成绩由两部分相加合成,第一部分为决赛个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第二部分为决赛团体台赛中计入个人成绩的分数(个人必答题分数计入答题选手成绩;抢答题和风险题所得分数分别计入3名选手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团体成绩以决赛团体台赛中3名参赛队员得分合计为参赛队团体得分。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分设一、二、三等奖,个人荣誉由南京海事局负责申报。
(一)本次技能竞赛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本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选手,申报市总工会根据评选办法考评合格后可授予“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获一、二等奖选手,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授予“南京市技术能手”称号;获三等奖的选手,申报市总工会可授予“南京市五一创新能手”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一、二、三等奖选手,申报团市委可授予“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二)团体奖项
分设一、二、三等奖,颁发一、二、三等奖奖状。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竞赛旨在提升南京辖区船员服务机构、船员培训机构和航运公司的船员服务水平,通过竞赛平台选拔推介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展现船员服务机构、船员培训机构和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技能人才的核心实力,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船员服务技能竞赛工作,大力宣传竞赛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充分动员职工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好竞赛的初赛工作。
(二)各单位须按时间节点完成预赛相关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填写《2019年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船员服务技能竞赛报名表》,将参赛人员名单、身份证号大赛组委会竞赛组。
(三)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次竞赛活动的负责人,各参赛选手应按照竞赛通知要求,积极备赛,以良好的精神姿态和技术技能投入到竞赛的各项活动中。
(四)各竞赛工作小组要按照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竞赛顺利开展。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