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油水分离器的正确配置
随着国际贸易的增长,运输船舶的大量增加,给海洋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和破破坏。其中船舶对海洋的污染以油类污染最为普遍,造成的海洋污染也是持续的、不断积累的,应当引起我们特别的重视。就技术层面上讲,配备防污设备是控制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油类污染措施之一。船舶机器处所控制含油污水排放的防污染设备则包括油水分离器和油分浓度监控装置等。
今天海事船舶安全检查员借助近期对“宏程运”轮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的案例,给大家科普一下油水分离器的正确配置。
典型案例分析
近日,莆田海事局安全检查员对“宏程运”轮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发现油水分离器泵的排量与分离器的工作能力不匹配,从铭牌上可以明显看出分离器的排量为0.25m3/h,泵的排量0.5m3/h,泵的排量是分离装置处理量的2倍,不符合公约的要求。(公约要求泵的额定排量不应超过分离器排量的1.1倍。)
图一“宏程运”油水分离器及所配套泵
图二CYF-0.25型油水分离器
图三0.5m/m³排量的单螺杆泵
相关法规要求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及2006年修改通报第5篇第3章第3.2.3规定凡4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10000总吨的任何机动船舶应装有滤油设备,该滤油设备的设计,应经批准,而且应保证通过该系统排放入海的含油混合物的含油量应不超过15ppm1。(1参阅由国际海事组织以A.393(X)号决议通过的“关于油水分离设备和油分计国际性能和试验技术条件的建议案”或由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以MEPC.60(33)号决议批准的“船舶机器处所防污染设备的导则和技术标准”,在2007年3月1日或以后安装上船的滤油设备,参阅国际海事组织以MEPC.107(49)号决议批准的《船舶机器处所防污染设备的导则和技术条件》(详见表一))。
《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显示,该轮滤油设备按MEPC.107(49)认可,根据技术要求,泵的额定排量不应超过分离器排量的1.1倍。
油水分离器安装适用技术要求
注:①总反应时间是指泵的排出物变更到油分测量计指示变更所需要的时间。
海事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该船进行滞留,要求更换相关泵浦,并向船检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案例启示
配置油水分离器根据船舶的建造年份来考虑船舶适用的技术标准,注意泵的型号、排量是否跟认可证书一致,泵的排量与分离器的工作能力是否匹配;
对船上人员进行MARPOL公约相关培训,培训应包括熟悉该设备的操作和保养。船舶使用油水分离器需按公约要求,遵守有关程序,严禁非法排放油污水。
正确记录污油水舱测量日志,并按要求签字,确保每次审计时都进行操作试验,并检查记录是否正确。
按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打开油水分离器内部滤芯清洗,设备工作周期一般为6个月,中间还应当通过加热等方法不定期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