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燃油5500吨 涉事大副被判监禁30个月
壳牌公司在毛广岛的炼油厂发生偷油案件,一名越南籍油轮大副在两年多内前后四次协助接收5500吨,总价值约258万7000余美元的燃油。
这是发生在新加坡的首起在炼油厂的偷油事件,被控方将这起事件形容为“史无前例规模”的案件,至今已有涉事人员15人被控制,这名油轮大副唐文汉(38岁)是首名被判刑的被告。
越南籍的被告唐文汉是首个认罪后被治罪的被告。(档案照片)
他昨天(11日)在法庭承认四项协助油轮船长非法接收贼赃控状,法官判定其监禁30个月。
被告案发时在越南一家提供石油产品运输等服务的公司工作,月入2800万越南盾(约8000元人民币)。2017年11月,他被派到一艘巴拿马注册的油轮Prime South担任大副,曾听说油轮多次从壳牌公司的毛广岛接收“非法货物”,以赚取额外收入。
在这之前,即2016年,被告在另一艘油轮Prime Sun担任大副。他在2016年7月31日、9月9日和11月7日,前后三次接收近4000公吨,总值162万5000余美元的燃油。
在9月9日那次,当油轮停泊在毛广岛码头时,船长指示他接收偷来的燃油,被告协助制定储存燃油的计划。到了傍晚大约6时,转移燃油工作开始,直到晚上大约9时10分结束。
去年1月4日,被告在Prime South担任大副,越南籍船长阮德广(47岁)被指通知他去毛广岛接收燃油,包括偷来的燃油。
同月6日,油轮停泊在毛广岛的码头,晚上大约8时许,开始转移大约9000公吨的燃油,这批燃油是合法购买的。
隔天凌晨大约2时,被告在两名壳牌公司职员协助下,转移偷来的燃油,直到凌晨5时40分结束。他转移了1500多公吨,总值96万1900余美元的燃油。
警方早已接到情报,在燃油转移后上船捉人。包括被告和阮德广在内的15名嫌犯过后被控上法庭。
被告在2016年7月31日到去年1月7日,前后四次接收大约258万7000余美元的燃油,每次的酬劳介于1000美元到2000美元不等的酬劳。
控方指这起窃取燃油案的规模史无前例,涉及两组毛广岛壳牌公司的职员。目前,有八名壳牌公司前职员和其他人涉及此案。
控方说,本案涉款数额大,被告在一段长时间内犯案。案件涉及外国船只,牵涉跨国界罪案。本案也影响新加坡作为燃料中心的声誉。
被告听从船长指示行事,他的罪责相对较低。不过,控方表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案件,手法复杂。被告在两年多内犯案多次,他是大副职位,是油轮的二把手,而且从中获得酬劳,这些都是加重刑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