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证驾驶船舶,船员被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连带招募他上船服务的中介也遭处罚。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了解到此案。
4月15日晚上,厦门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海沧航道614号灯浮附近,对“闽南海盛79”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一名船员涉嫌无证驾驶,随即对违法船舶进行了查处,并于5月22日将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的黄某泉及招募他上船的中介人梁某福,移送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四大队。
办案民警多次赴龙海市石码镇、紫泥镇、榜山镇调查取证,最终查清事实。之后,对黄某泉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梁某福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并处以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