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MoU和东京MoU金秋将联合开展有关MARPOL公约附
据悉,有关港口国监控(PSC)巴黎谅解备忘录(MoU)发布正式公告,提醒业界从2018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其与东京MoU一起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有关MARPOL公约附则VI的集中检查活动(CIC)。
该MARPOL附则VI对船舶废气中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设定限制,并禁止故意排放臭氧消耗物质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此项CIC的主要目标为确立在航运业内符合MARPOL附则VI要求的程度;在船舶的船员和船东当中形成对遵守MARPOL附则VI规定和防止空气污染重要性的认识;向行业发出信号,指明防止空气污染和实施符合适用的要求在该两家MoU成员国事项议程上高度重要;强调了PSC体制有关协调实施符合MARPOL附则VI要求方面的责任,从而提高遵守程度并确保公平竞争环境。
按此CIC,在该活动期间船舶将接受一次检查。港口国监督检查官(PSCOs)将使用11个问题一览表,以确保船上所持设备符合相关法定证书,船长和驾驶员具备资格并熟悉操作,设备维护和运行适当。
关于该CIC的调查问卷于5月初在葡萄牙卡斯卡伊斯(Cascais)举行的巴黎MoU第51次委员会会议上获批准,成员们还同意通过发布“警告信”从2019年1月1日开启通告活动,以鼓励在有关船舶燃油硫含量新的最大限额于2020年1月1日生效之前及时遵守之。如发现缺陷,港口国所采取行动可能有所不同记录缺陷并指示船长在一定时间内纠正之;扣留船舶,直至严重缺陷已予纠正。
预计东京MoU和巴黎MoU将在CIC期间大约进行10,000艘次检查。该CIC结果将予分析,并将检查结果交给MoU管理机构以提交IMO。
两家的秘书长Hideo Kubota和秘书长Richard Schiferli在一份联合声明中指出有效和统一实施是确保空气更清洁和监管涉及全面环境影响的先决条件。在实践中,这要求高度重视实施以及在国家港口国监控当局之间有力和有效地合作。
有关MARPOL附则VI类似的CIC将于9月1日至11月30日在黑海MoU和印度洋MoU区域开展,以检查是否符合空气污染预防要求,并提高对2020年硫含量上限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