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进入密闭舱室 船员相继中毒身亡
【案例回放】 违规进入危险品货舱作业 五名船员中毒身亡
2013年3月24日, 空载沥青船“Z”轮自武汉邓家口沥青码头下行开往江阴。15时15分,该轮航行至长江下游叶家洲水域南岸临时锚泊。
3月25日约15时,由于沥青冷却后堵塞了输送沥青管道,船长带领四名船员在主甲板上用私自购买的液化气瓶对堵塞的沥青输送管道外壁进行烘烤加热,使管道内的沥青软化溶解后流入船舱。约16时,一名水手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从右1#货舱入口进入货舱底部检查沥青管道是否畅通,随即昏倒在舱内,船长及其余船员相继下舱施救时皆昏倒在舱内。约5分后,船上厨工发现船员晕倒后,立即向附近船舶呼喊求救,5名船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船员安全意识淡漠酿惨剧
本起事故是由于船员安全意识淡漠、违章操作导致重大伤亡的典型案例。
,事故身亡的五名船员均持《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证书,但“Z”轮船长在带领船员检修船舶货油管道时,安全意识淡漠,忽视安全作业规定,擅自在油轮主甲板上动火,用私自购买的液化气瓶对堵塞的沥青输送管道外壁进行烘烤加热,导致沥青受热后挥发产生硫化氢气体聚集货舱内。作业船员进入右1#货舱前,既没有对货舱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又没有测量货舱内氧气浓度,而且在未佩戴任何防护设备的情况下,盲目冒险进入货舱,船舱内残留的沥青挥发产生的硫化氢气体,致使船员在货舱内中毒昏倒。
,4名船员在下舱施救过程中,在知晓船员晕倒的前提下,仍未对下舱作业存在的中毒风险采取有力应对措施,而是在未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情况下,盲目冒险进入货舱施救,导致人员伤亡进一步扩大。
,船舶经营人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存在明显纰漏,一是针对该船舶为油轮的特性,严格要求船员在进入封闭处所前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并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制度进行作业;二是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未针对“Z”轮船舶及所载货物特性,制定的船舶应急训练演习计划;三是船上厨工在船工作期间,未持船员适任证书和内河船员服务簿,未持有油轮船员特殊培训证书,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求助措施进行求援,延误了中毒船员的救助时机,暴露出船舶经营人日常管理存在的缺陷。
【海事调查官说安全】
加强涉危船舶密闭舱室作业管理 防范中毒事故发生
本次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航运公司和船员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第一,涉危航运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危险品运输船舶为高安全风险船舶,船舶经营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细化、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船舶安全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经营人要结合公司经营货物类别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日常演习、训练计划并定期对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确保船员熟悉关键操作规范及流程;加强针对船员的教育培训,提升船员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安全意识;加强挂靠经营船舶管理,切实承担船舶经营及安全管理责任,杜绝配员不足、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
第二,危险品船舶船员要切实提升安全意识。船员要时刻牢记生命安全至高无上,对于船舶所装载的危险货物,要深刻认识其潜在的风险,切不可冒险作业。一定要认真开展针对本船特点和危险货物的各项应急训练和演习,切实提高应急操作技能和防范技能。船员在遇到危险需开展自救工作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潜在危险无法判明时,切勿盲目采取救援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遇险后,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向海事、公安、消防等单位报警求助,为专业力量开展救援工作争取宝贵时间,应作为首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