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轮事故报告
FT轮,巴拿马型散货船,建于1998年,GRT:37644,LOA:225M。
第126航次,于2014年1月16日从印度的PARADIP空放巴西的SANTOS装粮,于2月14日0724LT抵达SANTOS港外锚地锚泊,锚位24-09.0S/04619.0W 吃水:F3.84M/A7.30M。
一、事故经过
当地时间2月15日早晨,由于14日的验舱未通过,船长按照港方指示,将船舶移到NO.2锚地接岸上扫舱队上船进行扫舱作业;
当地时间15日0906时,在N02锚地抛左锚,5节落水,锚位24-00.69S/046-19.90W,水深12米,泥底。船舶锚泊后,由于当时海况不良,涌浪达3米左右,接送扫舱队的小艇无法靠船,扫舱队无法登轮,计划被迫取消,但代理通知继续在锚地等候,等待天气许可后再接工班上船。
1600LT大副上班后发现一出港船近距离通过,跑到右舷外一看,浮筒也离的近了,通过核对锚位,发现锚位有移动,当时锚位24-00.24S/046-19.99W船速0.3KTS,通知机舱备车,通知船长。船长上驾驶台后与代理和引水站联系,在得到港口当局的许可后,当地时间15日约1636船长决定将船移到NO.3号锚地。
1636LT 主机备妥开始起锚,一直压右满舵(船长的意图是把船尾甩离浮筒),
1706LT 锚离地,首向170左右,(据船长讲担心大副报的情况不准,直至1707锚出水才动车),
1707LT DEAD SLOW AHEAD, 此时发现航道NO.1浮标位于3舱右距离20米左右,受风流、涌浪影响,船体向航道漂移压向右舷浮筒,船长要左满舵(船长讲意图是想将船身向左移远离浮筒),接下来叫把定205度,船体继续向右漂移,
1709LT停车。与此船首正前方150米左右发现绿灯浮(NO.2A),17-10.5LT DEAD SLOW AHEAD,右满舵(船长讲担心红灯浮NO.1避不开,又有可能撞到绿灯浮NO.2A,直至船体快速压向红灯浮时,叫了右满舵,微速进车,希望船尾向左摆),发现右舷红浮在6舱靠近船体,
1711LT 停车,船首向右偏,红灯浮NO.1擦着船壳进入船尾,直至消失,此后,可能是浮筒挂在右边船体的某个位置,致使船体向右倾斜角度较大, 然后,船体一直向NW漂移,逐渐远离航道,大约1740左右,漂向NO.1 锚地,慌乱中向引水站报告主机失控,需要抛锚,
1742LT 抛左锚3节入水,锚位24-00.091S,046-20.74W,水深10.9米,泥底。
大约1750LT 因看到有船出口,灯浮还没有看到,向引水站报告“VESSEL CONTACTED RED BUOY, RED BUOY MISSING”. 向海务监督员报告目前状况,海务监督员提醒在确保船舶安全锚泊基础上,测量所有压载舱、油舱及及货舱污水井等,确定船体是否有破损,燃油是否有泄漏,在保证船体强度基础上,排船尾部压载水检查舵叶和螺旋浆是否受损,查找灯浮下落等。
1815LT,POSN23-59.64S 046-20.82W,发现浮筒从左舷救生艇下浮起,之后向左舷漂离消失。约一分钟,驾驶员报告走锚,船速1.2节,高频中引水船呼叫该轮,告知一条引水船和两条拖轮来协助本船。
1836LT POSN 23-59.46S 046-21.07W 引水船和拖轮靠近,引水因天气原因未登轮而改在引水船上指挥,要求带拖轮缆。
1846LT 前后拖轮带妥,PORT BOW, PORT QUARTER, 首拖用船缆,尾拖用拖缆,开始起锚;
1908LT 锚离地;
1913LT 首拖断缆,
1928LT 抛左锚3节落水,POSN 23-59.56S 046-20.86W, HEADING /260;
1930LT 开时起锚,
1938LT 锚离地;
1940LT 尾拖断裂;
1941LT 抛左锚, 锚位23-59.37S 046-20.89W HEADING 299, 3 节入水;
1947LT POSN 23-59.34S 046-20.85W,
1958LT 抛右锚,锚位23-59.26S 046-20.93W,3节入水;期间由于受风浪的影响船舶有向浅水区域漂移的情况,港方又增派两条拖轮协助,共计有2条引水船,4条拖轮对船舶协助。
2019LT 23-59.12S 046-20.93W, 由于船舶前后颠簸严重,船长感觉到异常震动,怀疑船舶搁浅;开始排NO.6压载水,
2021LT 带好尾拖;
2114LT 排NO.5压载水;
2120LT 调整船首两条船缆长度一致;
2123LT POSN 23-59.12S 046-20.96W;
2132LT 开始绞右锚;
2137LT 停绞右锚,开始绞左锚;
2146LT P’ANCHOR AWEIGH;
2147LT IN EMERGENCY POSN,开始绞右锚;
2151LT S’ANCHOR AWIEGH;
2152LT IN EMREGENCY POSN;经过港方拖轮的协助最终于2214LT锚泊于安全水域,锚位24-00.57S 046-20.68W 左锚4节落水,备妥右锚;
2230LT 引水员和3条拖轮驶离,留一条拖轮在附近监护。每小时测量各油水舱正常。
二、事故原因分析
同其他事故一样,该事故也经历了一个从违规到隐患,从隐患到险情,从险情到事故,从小事故到事故扩大的过程。
1,移动锚位没有进行报告,公司主管不能进行有效监控和给与指导,留下隐患。
从2月14日0724LT锚泊于SANTOS港外NO.3锚地发送抵港信息后,直至15日1711LT事故发生,(期间包括船舶从外锚地(NO.3锚地)移至NO.2锚地等操作)再无船舶动态汇报。船舶由NO.3锚地移至NO.2锚地后,未能按新调规及公司体系“船舶通讯联系”的相关要求发送船舶动态报,公司相关人员不能了解其动态,以致对其锚位的选择不能及时监控、指导。
2, 抛锚方式不当,锚抓的不够牢,留下隐患。
在2号锚地抛锚时,水深12米,把锚松到水面上备好后,用刹车第一次松出3.5节入水(锚链堆积太多),待锚链略有拉伸后(锚爪入土充分),第二次又松出2节,然后刹牢(海况较差时锚链长度不够)。这样的抛锚方式致使锚爪没有有效入土,锚爪力不够,留下隐患。致使在风力3级,涌浪较大时船舶发生走锚,而该锚地其他船舶并没有出现走锚的情况。
3,值班时驾驶员未能恪尽职守,致使走锚没有及时被发现,船舶飘移到离浮筒非常近的位置,使得隐患发展成险情。
值班驾驶员仅在下班前记录一个GPS位置在LOG BOOK上,既没有采用有效方式测定锚位,更没有把锚位画在海图上核对,以致走锚未能及时被发现,船舶不知不觉到了浮筒附近,造成险情。
4,船长风险预控能力不足,在险情出现后,用车用舵等应对措施不当,致使险情发展成事故。再后来,因为紧张等心里原因,错误的报告成主机故障船舶失控,致使拖轮方当成救助来敲诈,使得事故损失急剧扩大。
在走锚到离航道和浮筒较近的位置后,在一个多小时内,船长没有意识到危险,没有想到如何控制锚位,而是贸然起锚而不配合用车,致使船舶压上浮筒。
在拖着浮筒漂向一号锚地过程中,完全可以用锚(或者双锚)稳定船位,然后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可是船长在慌乱中向港方报告成主机故障船舶失控,致使港方当成救助派来拖轮,使得事故损失急剧扩大。
从以上事故链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任何一个环节应对得当,都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