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海员 从“心”开始!
今年世界海员日活动的主题定为“seafarers' wellbeing”(“幸福海员”)。
即既要展现海员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所作的贡献;更要通过各方努力,共同持续改善海员幸福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海员权利和职业尊严。
2017年和2018年,整个行业在解决海员福利问题上均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特别是在海员心理健康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今年世界海员日活动更是突出强调海员的心理健康问题。
今天,我们一起来关注海员心理健康吧!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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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鲁荣渔2682”号远洋渔船从山东荣成石岛渔港载33名船员出海;2011年8月12日,该船被中国渔政船拖带回母港时,船上只剩11名船员。历时近两年的侦办和审理,11人被判杀害22名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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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1日,类似惨案发生。一艘载有中国船员的利比里亚籍货船“QING MAY”号在菲律宾苏禄海域发生凶杀案,造成2死1伤,嫌疑人下落不明。经查询,该船在过去几次港口国监督检查(PSC)中,全为零缺陷,且已被东京备忘录列为“低风险船”。这说明该船的整体船况与船员操作技术未发现太大问题,可就是一艘看似没有问题的船,却隐藏着大问题,这就是社会不容忽视的船员心理健康问题,船员的心理问题容易导致精神疾病、暴力、失踪等行为。
心理健康状况
一份对近6000名远洋船员进行问卷调查的心理健康测试样本表明,在我国目前远洋船员队伍中,心理健康状态情况如下
心理健康状况好与较好 | 45.6% |
心理健康状况一般 | 39.6% |
心理健康状况较差 | 8.1% |
说不清楚 | 6.3% |
认为自己在航行中会产生心理不适症状的达75.4%,其中
有烦躁症状的占45.1%
有抑郁症状的占29.8%
有紧张症状的占27.8%
有焦虑症状的占 25.8%
有恐慌症状的占12.9%
影响心理健康的主要原因
01、海上风险大
船舶在海上航行,会面临各种海上风险,如恶劣天气影响船舶安全航行;操作失误导致船舶碰撞、火灾、 爆炸、沉没;船舶状况差但岸基支持不及时导致船舶事故;海盗行为造成的人命和财产的威胁等。
02、人际关系局限
生活远离社会和家庭,无法及时参与家庭活动或解决家庭矛盾,当其情绪低落时,无法通过家人或爱人的接触和安抚释放情感。
有的远洋船舶上等级制度森严,负面情绪由上而下传导,低级别船员心理压力变大,情绪难以宣泄,容易产生怀疑、敏感、妒忌、偏执 和敌对等消极情绪。
船上环境相对封闭,释放压力的渠道较狭窄,加上有的船舶航行时间过长,船员身体上的不适和心理上的障碍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疏导。
03、收入与付出不相称
因船岸工资的差别日趋减小,工资失去优势,船员优越感随之丧失,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心态失衡。
有的船公司因经营不善,长期拖欠工资,船员容易产生压力、怨气,进而影响日常工作。
心理健康维护现状
理论体系现状
航海院校的教育中,有航海心理学课程,是研究与航海有关的各种工作涉及到的心理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既包括航运过程中的航海安全、航海工作效能等方面有关心理规律的探索,也包括海员心理素质培养、心理健康维护和海员管理心理等方面心理规律的探索。有的海事院校还组建了研究团队,开展运用相关技术检测海员心理健康状况的研究。
心理健康管理现状
2016年11月12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批准《公约》,体现了我国履行国际公约保护海员权益的积极态度。《公约》规定了海员在船工作的健康保护、医护、福利和社会保障条款, 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防护用品、医疗用品,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为海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治职业疾病。
2009年底,我国成立了由交通运输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三方组成的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以下简称“三方协调机制”)。三方协调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了政府海上交通主管部门、海员工会组织和航运企业组织三方就涉及船员劳动关系、船员管理等重大问题的经常性沟通与协调,有利于构建和谐的海上劳动关系、保护海上劳动关系各方面合法权益、促进航运经济健康发展,,这也是我国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一项重要工作。
,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 Federation,ITF)是国际工会联盟(ITUC)旗下多个全球联盟工会之一。ITF现拥有65万多名海员。ITF其中一项主要的工作是与方便旗国家进行斗争,对任职于方便旗船上的海员的工资及工作条件进行检查,并采取一系列针对措施,督促船方按照工会要求予以改正。ITF已在全球重要港口,建立了核查可疑船舶的检查员网络。
维护心理健康的建议
航海院校教育多样化
航海职业教育院校中,教师可收集相关海上案例,在日常教学中建议多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或邀请有航海经历的船员到校进行交流,帮助船员充分了解海上生活的特殊性及航海期间应具备的心理素质。
社会关注
,企业应加大对所属船员心理健康的关注度。 第一,在招募时要关注性格类型、情绪类型和心理抗压能力等。心理素质不过关的船员被安排上船工作,将无法适应航行中的艰苦环境、单调的人际关系和海上风险带来的压力,而心理素质好的船员,具备较好的解决自身心理问题的能力,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因心理问题造成的海上事故。只有严格船员的选拔标准,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好船员心理健康水平。第二,要跟踪船员心理状况。船员管理公司、船舶公司或培训机构应定期跟踪了解船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分析船员个体与群体的差异性,心理问题可能造成的行为倾向,及时对他们进行心理干预,通过认知疏导、鼓励倾诉、改变不合理认知等方式,协助船员缓解心理压力,解决心理问题。
,社会应加大对船员的宣传力度。通过纪实采访、海上日记、海员故事、表彰先进等形式,向社会展现当代船员的风采,让社会能了解到船员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和工作风险等,让社会公众更加全面地了解船员,体会船员独特的职业特点,认可船员工作的价值和重要意义,激发海员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海员工会建立心理咨询团队
《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发展目标提出“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船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船员公共服务平台,融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海员工会作为船员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发挥与交通运输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三方组成 的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将船员心理健康维护工作纳入协商内容。
交通运输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和中国船东协会三方可通过以下两方面加强船员心理维护的沟通与协调 一方面是海员工会建立地方心理咨询团队,船员抵达国内港口后,海事管理机构、船东公司可通过检查、信息沟通等方式,将船员心理咨询需求报至当地的海员工会,由当地的心理咨询团队为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维护船员心理健康。另一方面是三方建立船员协同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在船舶上配置远程心理疏导系统与船员保持联系,缩短海上船员与岸基的距离,船员在海上一旦出现不健康或异常心理状态时,除了与船长、政委进行沟通交流外,还可通过远程心理疏导系统与岸基心理咨询中心取得联系,由岸基心理咨询团队帮助解决其心理问题。
逐步接受ITF组织
20世纪80年代后,ITF组织打击方便旗的,不可避免地与中国籍船队、中国船员接触。ITF检察官上船检查,若发现船东未按照ITF标准为船员发放工资,会要船东按照ITF标准补发工资;或者收到船员有关投诉后会主动上船检查,中国籍船员和不少悬挂方便旗实际为中国船东控制的船舶在国外被ITF扣船。21世纪以来,我国与ITF组织正面接触逐渐增多,进行了多次交流活动。2010年7月,由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ITF开展的海事劳工公约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这些活动的举行为双方增进了解,建立互信打下了良好基础,也表现出ITF组织有意与我国加强了解,增进感情的意愿。
我国可本着“相互尊重,求同存异”的原则,增加与ITF组织的沟通与交流,逐渐消除隔阂,建立良好和谐的关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国海员工会可就共同的利益与ITF建立联系与合作,允许ITF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组建成熟的船员服务团队,船员在我国港口靠岸后,可接受 ITF组织的服务,包括心理咨询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海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