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市监总局欲严查涉企乱收费!港口收费在列
据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市监价监〔2018〕56号),部署各地于今年5月至11月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在《通知》中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检查
一是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2017年,财政部公布了全国性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通知》要求各地对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重点查处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不规范,继续收取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时限、增加收费频次等各类违规收费行为。
二是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重点查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有关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方面的违规收费。根据规定,无论行政机关是否直接运营、直接投资、直接收费,电子政务平台均不得收取任何经营服务性费用。要重点查处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等行为。要结合近年来检查情况,对海关、建设、公安、交通等重点行业“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
三是物流领域相关收费一是铁路收费。要重点查处铁路货运领域将职责内的工作另行设立收费项目并收费、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等行为。二是港口收费。要重点查处违反《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将引航交通费转嫁给船方承担等行为。三是公路收费。要重点查处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擅自设立收费站点收费,未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等减免优惠政策,以及高速公路救援等单位超过政府定价标准收费等行为。
四是融资过程相关收费。要重点查处商业银行利用强势地位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将信贷业务中开展的尽职调查、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应尽的工作内容转变为收费项目,将商业银行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等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对此次专项检查进行统一部署,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实施。此次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检查准备阶段要求6月15日前完成;在检查实施阶段(9月30日前完成),将开展“两个50天”收费检查专项执法行动,用“两个5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分别对交通、住建、自然资源(国土)、商业银行、、生态环境(环保)等涉企收费问题较多的部门、行业集中开展检查。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将持续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废止、要切实树立“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执法理念,修订与违规收费有关的文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和工作流程,实现对违规收费的源头治理。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等,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开展随机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及结果。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今年4月10日上午9时30分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原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揭牌,宣布正式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此次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机构,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