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严查公民海外资产 移民者或将放弃绿卡
2011年12月中,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发布《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 A)实施细则,规定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须向美国国税局如实申报。否则,将可能面临高达1万美元的罚款。有媒体预计将有中国移民放弃美国绿卡。广东本土移民中介机构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早已存在、只不过有趋严趋势,不用太紧张,因为税收问题放弃绿卡也无必要。
海外账户纳税政策收紧
2011年12月中旬,美国国税局公布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部分实施细则。根据税法规定,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1万美元的罚款,国税局通告后仍不缴纳罚款甚至高达5万美元。
外国银行需提供相关信息
除此之外,美国政府还规定,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若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对其总收入(而不是净收入或利润)征收30%的惩罚性税收。
合理避税方式
移民中介在提供投资移民的时候也会提供些财税服务,通常有几种常用并且合法的避税方式来避免个人缴纳很高的税收,比如通过公司持有个人财产、一家中保留一位中国籍家庭成员等。中介认为,许多税务专业人士会提供一些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并不会引起持有美国绿卡人士的过度紧张。
方式一离岸公司有免税
据美国银行保密法,任何人在海外如拥有银行账户、经纪账户、共同基金、单元信托基金以及其它金融账户,且这些账户内的累计资金超过1万美元,须填写外国银行和金融权表格,如果账户设在波多黎各、北马里亚纳群岛以及美属关岛、萨摩亚群岛和维京群岛等世界著名的“避税天堂”,则可享受免税待遇。
方式二巧用赠与
在美国,一个人一生只能赠与他人100万美元,每年每人可以赠与1 .1万美元。如果1年内的赠与超过这个数额,就要向税务局申报;也可选择不交赠与税,即把赠与从将来的150万遗产免税额中扣除,但要让政府知道。
方式三账面增值变现
美国征税的原则,一般只针对已实现的收入征税,即财产在买卖或转移时才征税。若财产还未转移,账面上的增值是不征收增值税的。最简单的办法是在报到前,把账面增值未实现的收入换现,例如把股票抛售、房地产过户。待到获得身份后再用手上的现金投资新的股票和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