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各国出国移民条件汇总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出国劳务 时间:2021-07-07点击:
美国
申请移民美国时,在能合理解释资金来源的前提下投资50万美元到美国移民局批准的地区中心,且保持5年,夫妻及21岁以下子女可一起获得EB5绿卡。选择投资美致蓝联合美国爱荷华州政府推出的金矿项目,五年后还可获得500盎司黄金返还(相当于75万美元)。
澳大利亚
2010年4月19日澳大利亚调整了商业移民政策,澳币家庭资产要求提高到50万澳币(约340万元人民币),申请人必须在国内公司至少拥有30%股份,国内企业营业额至少40万澳币/年;或者是担任过大企业高管至少2年以上。最新消息显示2011年下半年澳洲可能出台新政,提高英语能力、学历、家庭资产等要求,美致蓝咨询团队建议满足目前条件者申请从速。
加拿大
联邦和魁北克均要求160万加币资产,某些省份对家庭资产要求可低至230万元人民币,批准后须赴加经营企业,可直接获得枫叶卡。
新加坡
投资约人民币 1250万元在新加坡政府指定之发展基金5年时间,5年后连本带利归还申请人。
马耳他
家庭资产至少350万元人民币,且能在马耳他购买住房,批准后获得的是通行德、法、意、西、葡等欧洲25个申根国的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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