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强检查 公民出行应携带绿卡
据湖南出国工作网,法明文规定,外国人旅行时,即使在美国国内旅行,也要随身携带护照、I-94等证件。如果有局的其它批准证件也要携带。如果该外国人是绿卡持有者,要随身携带绿卡。有工卡的也要携带工卡。
律师说,移民法第264(e)条规定,年纪超过18岁的外国人,随时都得随身携带有效的“注册”证明文件,来证明停留在美国的目的。任何违反这项规定的外国人,将可被处100元以下罚金或30天以下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移民法规8 C.F.R.第264.1条里,对“登记文件”(registration documentation)有明文规定,其中包含非移民在内。根据外国人身份的不同,所需要的证件也不一样。持有非移民签证人,外出时应随身携带I-94入出境记录卡、I-551临时绿卡或绿卡、I-766工作许可(工卡)、护照和签证、加拿大或墨西哥过境卡等证明文件。
律师说,移民局的确要求非移民一定要带I-94卡。只是这项规定在美国境内旅游,并不一定认真执行。目前美国境内旅游检查条件不一,九一一事件后,移民作业趋严,除护照和I-94卡外,有的旅客还被特别要求提供I-797批准通知书。
以H-1身份的非移民外国人为例,不管是境内或出国旅游,外出最好随身携带护照和I-94卡,也最好带上H-1B批准通知书的影印本。
若碰到紧急事件需要出国,外国人应携带移民局的收据通知书(The BCIS Receipt Notice),或证明已经递件进入移民局的证据(FedEx tracking verification)或是Copy of the Air Bill。再加上一分律师递交移民局的说明信。提供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或移民律师的姓名、电话,以便移民局查核是否真有雇用的事实。即使在国内旅游,最好也能将所有相关文件带齐,以免遭到不必要的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