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修移民法案 严惩非法移民
据湖南出国工作网,法国国民议会将从28日开始审议法修正案。这是法国自2002年以来第六次修改移民法,提出要剥夺部分移民罪犯的国籍,驱逐“滥用短期居留权”和“威胁公共秩序”的外国人。新法案的要点是根据萨科齐总统今夏提出的要求,扩大剥夺法国国籍的实施范围,还有便于驱逐外国人、包括欧洲其他国家侨民的措施。
目的提供法律依据 加强社会治安
媒体认为,这次修改移民法的初衷是要加大打击和遣返非法移民的力度,其后因为驱逐罗姆人进行了调整。而随着治安问题逐渐成为热点,当局又将治安与移民挂钩,加入了剥夺国籍的措施。
今年年初,100多名叙利亚库尔德人因涉嫌偷渡入境法国遭遇驱逐令,但法官后来决定释放这些偷渡客。移民部长贝松当时做出强烈反应,称要制定新法,杜绝这类现象。3月底,贝松在内阁会议上提出移民法修正案,收紧了在法国居留的条件,加大了驱逐非法移民的力度。
7月28日,在中部地区发生罗姆人骚乱事件后,萨科齐提出要调整法律,以遣返触犯法律的吉普赛人。几天之后,在暴力犯罪严重的格勒诺布尔省考察时,萨科齐又表示,政府应该剥夺那些原籍外国、有严重犯罪情节罪犯的法国国籍。
以下是该法案的主要措施
剥夺法国籍
对加入法国籍不到10年、因杀害或企图杀害行使公共权力人员(警察、宪兵、消防员等)未遂而被判刑的人将剥夺其法国籍。如果当事人原来是无国籍者,则不能剥夺其国籍。
设立特别留置区
仿效在机场已有的留置区的方式,对在边境检查站以外同一地点,或相隔10公里以上的几个地点拦截的10人以上的外国人偷渡团体,设立特别留置区。
滥用短期居留
欧洲国家侨民如果“滥用短期居留(3个月以下)”,多次出入法国国境,“目的是维持留在法国”或对“法国的社会保险制度造成不合理的负担”,可能被驱逐出境。
惯窃或强行乞讨可能被驱逐出境
在法国生活3个月以上和3年以下的外国人,不论是否为欧洲人,如果因多次盗窃、强行乞讨、或非法占据公共或私人地点等违法行为,因而“威胁公共秩序”时,可能被驱逐出境。
设立禁止返回法国禁令
除非有人道理由,对超过自愿离境期限仍留在法国的外国人,必须正式明申禁止返回法国的禁令。
更改“患病的外国人” 居留证颁发规定
因健康状况而颁发居留证的规定已经更改,以便取消2010年4月行政法院的一项裁决,这项裁决更广泛地纳入了接受治疗权利的概念。
延长留置期限和改变程序
可被驱逐的外国人的留置期限从32天延长为45天。行政法官可在司法法官(负责决定释放或监禁程序的法官)之前做出裁决。当事人对必须离开法国领土的命令(OQTF)提出上诉的期限有所更改。
刑事处分“灰色婚姻”
对“以取得居留为目的、欺骗感情”的“灰色婚姻”行为,处以7年徒刑和3万欧元罚款。
欧盟蓝卡居留证
对“具有高等专业文凭”(至少BAC+3,或5年职业经验)和拥有至少一年工作合同或雇用承诺的外国劳工,发给一张欧盟居留证。
促进融入
对在“公民责任、科学、经济、文化或体育领域”表现特佳融入过程的外国人设立奖励措施,在申请法国籍时,可享受加速处理。
加入法国国籍时签署法国公民宪章
外国人要想获得法国国籍,必须签署“法国公民权利与义务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