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取消买房落户 已买房付款者仍可移民
香港特区政府宣布,从2010年10月14日起开始,暂停境外人士投资房产获得在港永久居住权。修订的计划中还提高了者的门槛,由之前的650万港元增至1000万港元。据了解,深圳各中介已经停止投资房产香港办理业务。相关人士称,新政叫停前已在香港买房、且付款额超650万港币者半年内仍可按旧政办理移民手续。
政策改变后可通过金融投资办理移民香港
昨日,深圳各大房产中介和表示,他们已经停止办理投资房产移民香港业务,但市民仍可以投资置业做租赁获得个人收入,不局限投资金额,但不能获得在港居住权,今后投资移民者移民香港只能通过金融投资方式,包括买卖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类基金等。
据移民中介介绍,投资移民香港除需要满足通过投资金融的方式外,还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申请人近两年资产超过1000万元港币;第二,申请人必须有第三国居民身份。据了解,投资移民香港计划,并未将内地居民纳入名录内,但许多内地投资者会通过获得第三国居民身份作为中间站,最终实现投资移民香港。
已付款超650万港币申请人可按旧政移民
香港叫停买楼移民后,部分在香港买了房却又未办理移民的投资者感到了一些困惑。相关人员介绍说,许多深圳投资客国庆期间都在香港买了楼用作移民投资,但该政策一出还不知道能不能办理移民的相关手续。
据移民机构的相关人士介绍,凡是政策变动前近半年,在香港买了楼、且付款金额超过650万港币,仍然可以按照旧政策来办理移民的手续。例如,10月1日在香港买了一套房,买房付出去的钱超过650万元港币,在2011年4月1日前仍可办理移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