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的双重标准:男女大不同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出国劳务 时间:2021-07-07点击:
以“双重标准”行事而著名的美国,在移民问题上也同样如此,法就对男女实施不同的做法。
国际媒体消息,美国最高法院审理了一起移民案件。一位名叫比利亚尔的人出生在墨西哥,跟着父亲在美国的加州长大。他提出申请加入美国籍,结果美国移民局拒绝了他的申请,理由是他父亲不具备法规定的条件。案件到了最高法院,结果最高法院多名法官对比利亚尔的律师强调,“在美国境外出生的人能不能获得美国籍,是国会的权限,不属于法院。”
国际媒体湖南出国工作网说,最高法院法官和律师都认为,联邦移民法对男女是有别的,也可以说是实行双重标准。移民法规定,1968年前出生的人,其父亲是未婚,在美国居住时间必须10年,其中5年必须是在14岁以后,符合这个条件的人的孩子才能获得美;对于未婚母亲,条件就不一样了,未婚女性在生孩子前只要在美国连续居住了1年,她的孩子就可以获得美国籍。湖南出国工作网说,1986年,美国移民法进行了修改,孩子父亲在美国居住时间缩短为5年,其中2年必须在他14岁以后在美国居住。对女性母亲的规定没有改变。
美国法律人士说,美国移民法做上述规定的理由是,女性要照顾和抚养未婚生的孩子,而不是由男性抚养。法官卢茨说,“这种规定是正确的。”但也有人持反对立场,美国司法局副局长埃德温指出,“美国国会有许多关于实施男女有别的很体面的理由。结果是知道孩子的母亲很容易,而知道孩子的父亲就不那么容易了。”国际媒体评论说,美国在中国实施双重标准,在自己国家内部也实施双重标准,结果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