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出生公民权”受质疑 废除不现实
近年来,赴美生子逐渐成为一种“低成本移民”方式,收到国内不少准妈妈的亲睐。,美国宪法的“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规定的存在近月来引起广泛关注,更是遭到国会移民的质疑。对此,美国《侨报》8月5日刊发社论指出,“出生公民权”已经成为美国民权的基石,体现了美国平等与自由的价值观。如果废除之,则不仅会给本土主义者和反移民势力以得寸进尺的机会,更会给美国自由、平等的形象蒙上阴影。
“出生公民权”于1868年作为宪法第14修正案被写入宪法,当时主要是为了在内战后保护美国黑奴的平等权益。其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出生公民权”的争议由来已久,主要是因为人们对宪法第14修正案的解读不同。每到选举年或者移民改革辩论开始时,这个问题总会被提出。
此次争议所以引人注目,一是亚利桑那严苛移民法的部分条款刚被联邦法院封杀,关于尊重宪法和民权的争论余波未息,此时挑战“出生公民权”,势必再掀轩然大波。二是中期选举即将启动,支持或者反对“出生公民权”,都是一种政治姿态,可能影响选情。三是综合移民改革迟迟难以启动的今天,非法移民合法化的前景尚不明朗,废除“出生公民权”的矛头直指非法移民,更令在美无身份者感觉没有出头之日。
华人社区非常关注这个话题,有历史和现实两个因素。历史上,1866年宪法第14修正案辩论时,华人在美所生子女是否应当自动成为公民就曾经是个议题。1882年《排华法案》生效后,曾有华人在美所生子女短暂离境再入境时,其公民身份遭到拒绝。悲惨的历史记忆使华人对这个问题更加敏感。
现实中,没有身份的华人在美生子现象十分普遍。近年来,中国国内的富人也纷纷利用旅行便利来美生子,一些华人聚居城市“月子中心”生意火爆。参议员格雷厄姆此番不仅将矛头对准“扎根”美国的非法移民,也对准那些利用旅游签证来美生子的外国人,他认为这使得美国公民“身价贬值”。“出生公民权”的存废事关华人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