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华人移民协会上书移民部
2010年6月25日加拿大注册移民顾问协会(RIC)向移民部上书,就选择新的移民顾问机构程序问题,阐述RIC的立场。
RIC信中指出,RIC自2005年成立以来一直提倡合理的移民顾问管理,以达到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RIC欢迎移民部有关建立一个新的管理体制的决定,并通过公开的筛选程序,来选择一个新的移民顾问管理机构。RIC有意向移民部递交申请参与筛选,争取成为这一新的移民顾问管理机构。在选择新的移民顾问管理机构的标准上,RIC强调“有效管理移民顾问”与“有效保护消费者”之分。移民顾问管理目前的情形是,接受管理的顾问人数只占实际从业总人数的约20%左右。在这种情形下,管理机构无论怎样有效地管理移民顾问,也不可能有效地保护消费者。这种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排挤广大移民顾问,而并不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因而是注定要失败的。
虽然新的管理体制增加了刑事惩罚的规定,但完全依赖这一威慑试图迫使大多数移民顾问放弃移民生意,是既不现实又不公平的。只有让大多数移民顾问成为合法移民顾问时,“影子”(ghost)顾问才难以生存。
,作为选择标准之一,申请成为新的管理机构的组织或团体,应该采用祖辈权(grandfathering)政策,以便尽可能吸收更多移民顾问入会,接受监管。祖辈权应授予给三类移民顾问1)已被CSIC注销会员资格的约800人(revoked members);2)被迫退出CSIC的约800人(former members);3)2004年移民顾问管理开始时,与CSIC持不同政见并拒绝加入CSIC的3000多移民顾问。
,通过祖辈权给予这些移民顾问新的机会,不仅是一种公平原则的要求,而且直接关系到保护消费者的效果。它将是新的管理体制能否成功的关键。
RIC提出的其它选择标准包括管理队伍的多元化,会员满意程度,管理效率及成本高低,责任的追究(accountability),以及公平合理性。有关RIC的进一步消息,请访问www.riccanad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