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家庭团聚移民门槛高 审核趋严条件苛刻
近来西班牙家庭团聚的申请越来越难,审核越来越细致,许多以前没有出现过的情况,现在都冒出头来了。近日,西班牙某事务所接待了一位来咨询的客人,发现他的家庭团聚之所以被拒绝,是因为如下两点原因
一是没有足够的经济收入证明。主要是因为头一年的工资太低,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显示了这一点。这一情况早已经出现了,大家也都知道了,在此我们就不多做说明。二是住房条件不符合要求。在拒绝信上注明了三点
A.根据警察局里的档案资料显示,在该住家里还有其它人居住。
这是什么意思呢?明明户口登记上写得很明确,凡是表上记号者都已经转走了,为什么当局还认为有人住在那儿?这是因为那些人虽然把户口登记都转走了,他们在警察局里的居留卡记录上的地址仍然是这个地址,当局认为他们仍然居住在那里。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只能让那些人去警察局更改地址,并且更换居留卡。
B. 根据上面一条,申请人没有合法的住房合同。
这一条可以理解,既然当局认为住家里还有其它人居住,申请人不可能拥有完全的合同。
C.所签订的租房合同不合法,因为缺少另一位房主的签名。
根据客人所提供的情况,我们了解到,那房子是由夫妻两人共同购买的, 出面签订合同的是丈夫,而没有妻子的资料和签名。这一条拒绝理由是颇有争议性,也不能说当局没有道理。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出租合同必须有所有房东的签名。在这里由于房子是夫妻俩共同购买的,即使只有丈夫的签名,也代表了夫妻共同的意愿和利益。除非房主夫妇之间的经济是“财产分割制”。
不管怎样,从现在的形式来看,申请家庭团聚的门槛越来越高,条件越来越苛刻,审核得也越来越细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