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了2009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各类申请审批分数线。2009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2005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类为16分,照顾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子女类为16分。凡达到上述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的申请人,2009年内可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人如需了解打分情况,可向受理其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