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拟将外籍劳工停留时间缩短至10年以内
中国侨网9月25日电 据韩国亚洲经济中文网报道,外籍劳工在韩国长期停留除了对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以外,也伴随着社会费用增加、本国人就业岗位减少等负面问题,韩国政府决定将原本最长可达14年零6个月的停留时间缩短至10年以内。
据《文化日报》消息,政府欲通过该方法整顿就业市场秩序、为本国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有声音批评政府此举不符合时代发展大潮。
雇佣劳动部于21日对包含以上内容的相关法规修订案进行了立法预告。针对非熟练外籍劳工的“再入境就业特例制度”分为“勤奋劳工”与“特别韩国语考试”两种。外籍劳工入境后连续4年零10个月就职于同一工作单位时,会被认定为“勤奋劳工”,此类人群回国后入境韩国时,可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第二个“4年零10个月”。若工作时间无法达到上述要求的外籍劳工,在通过韩国语能力考试的前提下,回国之日起6个月后可入境韩国,可以4年零10个月的时间为单位,继续在韩工作。,“勤奋劳工”若能通过特别韩国语考试,即符合两项标准,最长可在韩国停留14年半的时间。
根据雇佣部数据,2012年再入境外籍劳工为3355人,去年增加至1.7551万人,截至今年7月末,为1.1268万人,照此趋势发展,今年总人数有望突破2万人。韩国劳动研究院的研究结果显示,在韩就业外国人每增加1.0%,韩国人薪资最多将减少1.1%。外籍劳工涌入人力市场,引起人力费骤降、中老年韩国人失去工作岗位等负面影响。
雇佣部相关人士称,外籍劳工在韩国工作10年左右,可以说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入境当时的目标,有充分的理由对现行法规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