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作签证如何申请可获得赴加工作签证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出国劳务 时间:2017-10-30点击:
加拿大作为一个高科技的发达国家,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非常大。又因为每年有大量的专业人才流往美国,引致加拿大国内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为了解决专业人才供求不平衡的现状,加拿大移民部允许外国各类专业人士在获得加拿大国内的专业公司或其他相关雇主的聘用后,即可获得赴加工作签证。
此一优惠的签证条件减少了诸多法律程序上的繁琐细枝,极大地方便了外国专才进入加拿大,为加拿大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据统计,每年有超过90,000名外国人以临时工作身份进入加拿大。
外国人进入加拿大并不容易,因为加拿大法律对此有严格限制。外国公民计划到加拿大工作必须持有加拿大政府签发的工作许可签证。一旦获得工作许可签证,就可在加拿大工作1至3年,在加拿大工作期间,可享受加拿大工人的待遇,可购买医疗保险,并且也可享受失业保险。
在加拿大工作满1年至2年后即可申请全家的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以及通常所谓的“绿卡”。因而每年都有很多以临时工作身份而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人和家庭。
加拿大移民部最近公布了一项准许临时外国技工配偶或同居人亦可赴加工作的计划。该计划容许临时外国技工的配偶或同居人申请来到加拿大后,可以从事任何工作且不仅限于技术性工作。移民部此举旨在鼓励更多的外国技术工人来加拿大工作。
如果要申请在加拿大工作签证,必须先获得一家加拿大公司的聘书,而且此工作必须经过加拿大人力资源部批准,发聘书给申请人的加拿大公司,也应该将有关聘用当事人的各项条件报备,例如任用资格、工资及工作环境等。聘用申请人的公司需进一步向人力资源部解释,曾经采取何种步骤在加拿大征求工作人员,如果加拿大当地没有此类专门人员或此工作当地没有人接受,加拿大人力资源部就会批准雇佣外国人。
申请人需要先到自己国家中的加拿大使馆申请签证,签证时必须携带加拿大公司的聘书及当事人适合于此一工作的证件。使领馆会与加拿大人力资源部联络,审定申请人是否适合于聘书所聘职位。如审查合格,使领馆发给入境签证。
应聘者到加拿大后,一定要从事工作证上所准许的工作,如果因故失去了工作或者换一种工作,一定要向移民局重新申请工作证,并向移民局提出各项活动的报告,假如当事人不遵守移民局发给的工作签证上的规定,则可能一年之内被禁止在加拿大工作。获得临时工作证,在三年期满后,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在临时工作停留期间,可以购买医药保险,而且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以临时工作身份而获永久居留的人,每年数字很大。
在加拿大建立的外国公司或合资公司,通常都要派遗自己的人员参加全部或部份的经营和管理工作。,《加拿大移民法》及有关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只有符合规定并获得工作许可证者,才能赴加拿大从事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
工作许可证必须在进入加拿大之前获得,获得工作许可证的基本程序是公司提出申请,经加拿大移民局审查通过后,由加拿大驻外大使馆签发。,根据某些公司由于当时业务的需要,特别是公司已在加拿大正式注册,并急需派人参加有关工作的情况下,也可采取先持访问签证入境的办法,临时性地做些公司建立初期的工作,但必须尽快在加拿大境外取得工作许可签证,否则,访问签证到期,必须离境返回。
工作许可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在某些情况下,移民局也可签发一年以上至三年的工作许可证。签证期满前,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直接到移民局申请延期。工作许可签证一般允许延期两次,每次一年,如果工作需要此人继续留任,须出境办理有关手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外国公民获得工作许可签证比较容易些,申请人应在总公司或相关企业担任至少一年高级行政管理、经理职位。某些特殊工作,加拿大政府也准许签发工作许可证。以国际公司人员的身份申请进入加拿大,其好处是可以避免加拿大就业中心的职业聘用批准程序,缺点是大多数签证后居留不能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