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发布关于签证申请受理的新政策,来跟南昌留学云小编看看这回的新政又有什么利好吧~
全文如下
目前由于受新型冠状肺炎的影响,现有入境政策为入境日本前14日曾在中国境内滞留的人群若无特殊情况则被视为入境限制对象。截至目前本馆也是无特殊情况无法受理签证申请。近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发布针对以下对象的个别特别事项的新规定。
本馆现响应以上新规定的实施,属于以上情况者可通过代办机构进行签证申请,在受理后通过审查的签证申请给予签证发放。
1.对象
「日本人?永驻者的配偶或子女」以及「定住者的配偶或子女,家人现在日本滞在中,出现家庭分离的对象」,并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的对象。
(1)已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者
(2)现未持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但希望在日本滞留一段短时间(90日以内)
2.所需材料、审查所需时间、签证有效期等
请确认好以下网站链接。且申请此签证的永驻者配偶者等或定住者配偶者等,除了以下材料以外,需提交在日配偶或亲属的永驻者或定住者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基础签证申请材料(网址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shikaku.html)
(2)日本人配偶者等所相关的短期滞在签证申请材料(配偶等为日本人现居住在中国的情况)(网址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haigusha.html)
(3)日本人配偶者等所相关的短期滞在签证申请材料(配偶等为日本人现居住在日本的情况)(网址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haigusha.html)
(4)永驻者的配偶者等或定住者的配偶者等相关的短期签证申请材料(网址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shinzoku.html)
(※)签证申请滞留时间最长为90日。
3.其他事项
若此签证给予发给后,在申请入境日本时需出示身份证明资料(日本人配偶等为户籍藤本等,永驻者配偶者等或定住者的配偶者等则为住民票、在留卡复印件等)。
4.咨询联络
询联络日本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部(签证班)010-6532-2007
这次的政策意味着日本的入境限制又放宽了。
日本多次放宽入境限制
6月12日出于“人道主义”放宽入境
6月12日,日本法务省发布出了入境特许办法。
所在国在被列入禁止入境的国家和地区对象之前(一般在4月3日之前),离开日本、且有再入国许可的外国人,根据以下理由可以申请入境。
1.有家庭成员在日本,家人处于分离状态
2.孩子拥有日本学校学籍,因疫情无法上课,需要返回日本上学
3.需要返回日本医疗机关接受手术(包括复查)或分娩等
4.探望身在外国的病重的亲属或参加亲属的葬礼
5.需要到国外医疗机关接受治疗(包括复查)或分娩
6.被国外司法机构传唤作为证人等需要出庭
所在国被列入禁止入境的国家和地区对象之后(4月3日后)离开日本的外国人,根据以下理由可以申请入境。
1.探望身在外国病重的亲属或参加亲属的葬礼
2.需要到国外医疗机关接受治疗(包括复查)或分娩
3.被国外司法机构传唤作为证人等需要出庭
7月29日对持有在留资格的留学生和企业相关人员允许再入境。
7月29日,日本外务省正式公布了对持有在留资格、且成为拒绝入境对象之前出国的留学生和企业相关人员允许从8月5日开始可以再入境。
8月6日对未取得在留卡的部分人员放宽入境
也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政策。
如今未取得在留卡的人员也被放宽入境了,虽然首批开放的对象很少,但至少让大家看到了可以入境的曙光。之后如果有什么新的政策,南昌留学云小编也会第一时间跟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