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这些习以为常的东西不允许被携带出入境
中国人,向来讲究团员和心意。逢年过节的,送送礼,给给人情是很常见的事情。而在海外留学或者生活的小伙伴们,圣诞元旦这个长假,免不了会帮亲戚朋友人肉带回一些吃喝穿戴的日常用品。一个人带不下的东西,也许还打个包,跟着自己一并“邮”回国。又或者家人亲戚趁着这个时间出个国遛个弯探望一下,顺便带回一大摞国内买不着的海外商品。这其中,可能就有一些中国海关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一些有经验的小伙伴们,可能稍微做一点手脚,耍一些小聪明,也有可能蒙混“过关”。即使被发现了,大不了也就是没收掉呗 ~不过,小编今天可要慎重的提醒各位1月1日起,再抱着侥幸心理,携带违禁物品“闯关”,可是会给自己惹来大麻烦的!刚刚,中国上海国检局已经率先发出通知,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对入境入院进行信用信息记录,这意味着,携带,邮寄违规物品入关者,一旦被发现,就直接被列为失信人士!从此加入官方“黑名单”!
具体内容如下
依《上海口岸旅邮检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1月1日起,
1、一年内两次以上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的;
2、故意瞒报、谎报、藏匿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接受检疫处理决定或者拒绝、阻挠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疫执法行为的;
4、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将受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按规处罚,并提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这意味着,原先,侥幸者被“抓包”后,可能只是吃罚金认倒霉,但如今,违规者将被列入官方“黑名单”。
而一旦被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在国内参与积分落户、住房贷款、车牌拍卖、政府项目招投标等,将在不同程度受到影响,以后出国什么的说不定也会因信誉度受到影响。
现在再考虑考虑,还要“以身试法”吗?
目前,该法案只在上海试点运营,我们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越来越多的城市将实行这一方案。所以,赶紧来看一下,究竟有哪些洋货是不可以携带入境的,又有哪些物品,是坚决不能帮忙邮寄的!
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1. 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2. (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3.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4. 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5. 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6. 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7. 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1. 新鲜水果、蔬菜。
2. 烟叶(不含烟丝)。
3. 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4. 有机栽培介质。
其他检疫物类
1. 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2. 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3. 土壤。
4. 转基因生物材料。
5. 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注
1、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
2、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一只。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验监督司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712号
其中,华人朋友们很可能在回国时,邮寄包裹回国时会带的禁止入境物品包括
1.奶制品
2.蛋类产品
3.燕窝
4.动物源性中药材
5.新鲜水果
虽然这些东西是逢年过节送礼佳品,但在海关眼里,这些东西,都要拒之镜外!可千万不要因为这些物品而成为“失信人士”,这可就真是好心得恶果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