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出国劳务派遣资质 农民遭遇“阴阳合同”
来源 扬州网-扬州晚报
出国前承诺每月至少1200美元,出国后强迫重新签低薪合同,江都农民柯小明(化名)遭遇了出国劳务派遣陷阱。近日记者获悉,江都区有关部门查明,组织劳务输出的这家进出口贸易公司无相应的出国劳务外派资质,且海外用人公司和这家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
承诺每月至少1200美元
但11个月只得8000美元
事情发生在两年前,38岁的农民工柯小明(化名)与江都区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到非洲安哥拉出国打工从事建筑施工。与柯小明签合同的,还有多位本地及外省的农民工。
按照合同约定,柯小明需缴纳5000元担保金,工作期满两年全额退还;免费食宿,月工资1200—1500美元,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加班费每日50美元,享受休息日和基本医疗保险。
“一进入安哥拉工棚,我们就看到几个彪形大汉,随身携带的护照、身份证、合同、通讯工具等被搜缴一空,并被迫签订与国内合同约定不一的新合同,工资报酬大打折扣,处罚条款十分严苛。”柯小明介绍,从上班第一天起,他们每天工作长达10小时,没有休息一天,没有加班费。身体有病得不到治疗,还必须加班。稍有不从,就会遭受监工的拳脚相加。
“在安哥拉出国打工的工地11个月,如同一场噩梦!”柯小明告诉记者,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他和其他工友与该公司提前终止合同,并被迫写下毁约书。11个月每人仅发8000美元,其他诉求均遭拒绝。”
胁迫更改合同涉嫌欺诈
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权
“从调查情况看,这家公司没有出国劳务对外输出资质。”江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马爱民告诉记者,这家进出口贸易公司与在安哥拉注册成立的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核准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自营或代理进出口业务,从事相关贸易等。
“用胁迫手段让外派民工在境外与之签订大相径庭、不同版本的合同,属于欺诈行为。”马爱民说,同一用工可以签订补充条款,但必须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基础,以自愿认同为原则。任何一方用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都应视为无效合同。下一步将通过法律途径,为这些出国打工者依法维权、讨回公道。
“从去年4月起,同类投诉接连不断,这是我区近年出国劳务纠纷出现的一种新情况。”江都区商务局外经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特别提醒】
江都区商务局外经科工作人员提醒,出国劳务应选择经商务部门批准的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公司,了解出国劳务项目是否属实,并保留正式合同、正规票据。不要以旅游、商务签证等形式出国打工,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