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留学生假期打工陷纠纷
海外网1月15日电 据天维网报道,趁着圣诞假期找份兼职,对留学生们来说,是个既能累积工作经验,又能赚点零花钱的好主意,但怀抱着美好想法,却遭遇“黑心老板”,该怎么办?近日,天维网论坛网友Sarah就遭遇了这样一件烦心事儿,但她却并没有忍气吞声、大事化小,而是向劳工部寻求援助,并最终拿回了自己应得的薪酬。
在“讨薪维权”成功后,Sarah将自己的经历发到了论坛上,并接受了天维网记者的采访。她表示,很多人在求职被“坑”后往往因为觉得向有关部门投诉太麻烦,自认倒霉,她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新西兰的政府部门是非常保护雇员权利的,而且反应非常迅速,如果求职者在遭遇职场纠纷后只是一味退让,那么只会让那些人更嚣张。
工资变了卦
抱着在假期找份兼职赚点零花钱的想法,去年11月底,Sarah开始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很快,她看到了一则澳洲某连锁冰激凌餐饮店的招聘消息并投递了简历。很快,对方回复了她的消息,并短信通知她前去面试。
“这家店的老板虽然是中国人,但整个面试过程是全英文的。在问了一些相关情况,他们说对我还是挺满意的。当时,他们还问了我开学后的课程安排,我告诉他们,我有两个下午没课,可以工作。当时谈的工资条件是转正后14纽币/时,之前会有一个培训期,培训期工资是转正后薪资的80%,然后要求我要先去试工,试工是没有薪水的。”Sarah说,她对于这家店开出的薪酬她还是挺满意的,“至于试工,我觉得应该就像是其他店一样,大概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吧,没钱就算了,所以我就答应了。”
12月1日下午3:00,Sarah依约来到店内试工,而这一试,就试到了当晚7点。当时,店老板向她提出的要求是,需要回家将店内一些餐品的相关信息记诵下来,并且需要通过一次测试,才能进入培训期。
“12月6号我去考试,因为他当时问了一些比较生僻的内容,我记得不全,所以没能通过考试。当时老板跟我说,觉得我表现挺好的,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Sarah说,当天下午,她又在店里工作了2小时,并且和老板约定,下周再进行一次考试。
12月13日下午,Sarah顺利通过了上岗考核,并得到了老板赠送的一份小礼物——一个冰激凌。“当时我挺高兴的,那天下午,我大概又在店里工作了差不多2个小时的样子。”
依照约定,Sarah进入培训期,12月18日,是Sarah在店里第一天“正式”工作,除了老板偶尔冒出几句“你脑子不好,就要多练习”这样刺耳的话外,一切如常。12月20日,Sarah照常到岗,从下午3点工作到晚上7点。当晚,老板告诉她,店里有一名职员无法在下午工作了,让她再查查自己的课表,确认一下开学后可以工作的时间,“我回家后立即把课表发了过去,和之前说的一样,每周有两个下午可以工作,老板没回复,我也没在意。”
同在当晚,Sarah询问了一下结算薪酬的问题,让她没想到的是,老板关于薪酬的说法却与之前不一样了——转正后是最低时薪13.75纽币/时,培训期为10.8纽币/时。
忽然被辞退
接下来便是忙碌的圣诞周,依照之前排班,12月23日、12月26日和27日,Sarah都需要去上班,但就在26日boxing day当晚,情况却“急转直下”,Sarah被告知她被解雇了。
“让我特别不解的是,我上班的时候一切都非常正常,怎么上完班之后,就忽然要解雇我呢?”Sarah说,当时,她强压疑惑,询问老板为何解雇自己,得到的答复却让她大为光火,“他说我脑子不好,记性不好,又没经验,动手能力差,什么都是我个人问题。”
“这显然已经是人身攻击了。”Sarah气愤地表示,当时,她有理有据地驳斥了老板对自己个人能力的质疑说辞,,老板让她把工作服洗干净后归还店内,再领走自己的薪酬,并需签一份证明她已经领得薪酬的文件。
“回家后,我觉得特别生气,我认为他辞退我很可能是因为我的课表安排问题,而不是他所说的个人能力问题,然后我就开始上劳工部的网站,查找相关的规定。”很快,Sarah发现,依照法律规定,雇主虽然却是可以辞退试用期的雇员,但也明确写明,绝没有“试工”这么一说,至于培训期,最低工资则应当是11纽币/时。“后来我决定,一定要把这笔钱要回来。”
讨薪遭“威胁”
很快,Sarah向老板发去了一条短信,其中详细结算了她试工和培训的整体时长,并以每小时11纽币计算,得出老板应向她支付220纽币。但这条短信立即引发了老板的不满,“他很快给我回复,说试工的工资是绝对不会付给我的,甚至还在12月31日发来的一条短信里说,如果我一意孤行,我也得不到更多,甚至失去的会更多。”Sarah认为,老板的这一说辞,已有威胁之嫌,决定向有关部门求助。
由于当时正处圣诞和新年假期,Sarah在拨通劳工部热线后得到的回复是,必须等到1月3日恢复上班后才有人员负责处理。也就是在当时,Sarah意识到,boxing day是法定假期,雇主必须向上班的雇员支付1.5倍工资,“但当时我还是觉得尽量大事化小,就再给老板发了一条短信,要求对方支付21.5个小时的工资,不然我会在假期结束后向劳工部投诉。”
劳工部介入
遗憾的是,Sarah最终未能与老板达成“和解”。1月3日上午,Sarah拨打了劳工部的投诉热线,“考虑到我的语言问题,他们还特意给我找了一个翻译。通过跟他们交谈我才知道,所谓的培训期11纽币的最低时薪,只存在某些特定的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在餐饮服务行业,根本就没有培训期这么一说,也就是说,我可以拿到的钱应当是21.5个小时的最低时薪外加8%的假日工资。”
由于当时负责接听电话的劳工部工作人员在惠灵顿,对方承诺,将把Sarah的情况转给奥克兰的劳工部专员。2个小时后,Sarah就接到了奥克兰劳工部专员的电话,“她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然后记录了老板的相关信息,告诉我,最好还是先和老板沟通,把制服归还,如果能够达成共识,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她说,不少华人老板都会这样钻法律的空子,侵害雇员的利益。”
当天下午,Sarah在朋友的陪同下前往冰激凌店,归还了自己的员工制服,“因为我害怕老板对我不利,所以我站在比较远的地方,让朋友出面谈的。我们告诉他,已经咨询了劳工部门,我应得的工资是21.5个小时的最低时薪外加8%的假日工资,当时他表现得很激动,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而就在当晚,Sarah接到了老板的短信,表示愿意支付她的薪酬,并要求她给出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
1月6日,劳工部再度来电,称雇主表示已支付完薪酬,想要跟她确认相关情况。“我很快查了账,发现的确到账了,于是立即给劳工部回了信。”
求职需多留个心眼
Sarah说,之所以决定将自己的“维权之路”与大家分享,是因为看到太多人在遭遇这种情况时忍气吞声,导致自身权利受损。事实上,新西兰的法律非常保护员工权益,大家完全不需要害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且,很多人会觉得劳工部不好打交道,处理起来反应很慢,但事实上,他们的反应非常迅速,而且在处理完之后,还要求我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估,非常周到。”
不过,Sarah也希望给留学生和广大求职者们提个醒,最好在与雇主沟通时留下一些文字证据,这样一来,如果劳工部方面提出要求,这些都可以被视作证据,“我和老板对于薪酬、工作时长的沟通都是通过短信进行的,当时劳工部工作人员曾经问过我有没有相关证据,我就告诉对方,我有这些短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