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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湖南出国工作     时间:2018-10-23点击:

 


 

长商务发〔201858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8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外经部分)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市)、园区商务(招商)局、财政局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开放崛起战略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长发〔201820号)和《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使用细则(长商务发〔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度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部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要求

(一)完善跨国经营服务体系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或设立的“走出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境外商务代表处;在长沙市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的“走出去”联盟、市级外经协会等相关企业、中介机构或个人。

2)为长沙市“走出去”企业提供了相关服务。

3)同一项目已获得支持的部分不得重复申报。

2、支持内容和标准

1)对已建成的“走出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根据服务“走出去”企业的情况,按实际支出的运营维护费给予一定支持,单个平台补助上限为人民币50万元。

2)对已成立的“走出去”联盟、市级外经协会开展的培训会,联盟参加单位不低于成员数的50%,协会参加会员单位不少于10家的,参照《长沙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实际支出的费用进行适当补贴,单场培训补助上限为人民币3万元。

3)对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境外商务代表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开办费支持。

3、申报材料要求

1)“走出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营维护费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申报说明(附件1);

②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和申请金额等基本内容;

③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平台的文件复印件;

④平台运营维护费用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⑤其他相关资料。

2)“走出去”联盟、市级外经协会开展培训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申报说明(附件1);

②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联盟或协会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和申请金额等基本内容;

③“走出去”联盟成立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外经协会在长沙市依法登记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④申报项目的培训方案、组织企业参会的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联盟或协会成员单位名单、师资介绍、培训现场照片等文字、图片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申报项目的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讲课费等相关费用的发票或签收凭证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⑥其他相关资料。

3)境外商务代表处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企业申报说明(附件1);

②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境外商务代表处建设运营情况(含资金投入情况)、申请金额等基本内容;

③市政府同意设立境外商务代表处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④其他相关资料。

(二)规范和提升对外劳务合作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在长沙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已取得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批准文件。

3)近5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商合函〔2014976号),向对外投资合作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所开展业务的统计资料。

52017年有实绩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6)同一项目已获得支持的部分不得重复申报。

2、支持内容和标准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派出的合格劳务人员出国前的体检合格证、签证费用,按实际支出给予3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人民币20万元。

3、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说明(附件1);

2)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实际派出人员情况及申请金额等基本内容;

3)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文件复印件;

4)申请项目派出人员名单(名单信息包含外派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派出时间、派出国别、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及派出人员联系方式等内容);

5)外派劳务合同、护照、签证及体检合格证复印件;

6)体检合格证、签证费用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7)其他相关资料。

(三)支持“走出去”企业开展境外项目对接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参加由市直、区县(市)、国家级园区以及市外经协会、“走出去”联盟组织的境外考察团的企业(由组团单位统一申报)。

2)已在市商务局备案,且以考察境外投资环境、开展项目对接为目的的境外考察团。

3)单次考察不超过三个国家,参团企业不少于五家,每家企业参团人员不超过两人。

4同一项目已获得支持的部分不得重复申报。

2、支持标准和内容

对企业参加由市直、区县(市)、国家级园区以及市外经协会、“走出去”联盟组织的境外项目对接考察团而发生的往返差旅费(单次考察不超过两人和三个国家)给予50%的补贴。

3、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说明(附件1);

2)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金额等内容;

3)考察成果报告(包括行程安排,项目对接情况、取得的成效等内容);

4)境外考察团报长沙市商务局备案文件复印件;

5)出国任务批件(只限公务团)、出国考察服务合同、境外机构邀请函、参团人员名单(名单信息包含人员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6)境外考察团发生的往返差旅费发票复印件及费用支付凭证;

7)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各区县(市)、园区商务(招商)局及时将申报通知转发至所属企业,指导企业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61.187.135.174)上进行申报,并收集所辖企业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的纸质材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上点击“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在原平台已经注册审核通过的,需在新平台获取新密码,进行项目申报)。注册审核通过的单位,继续操作点击“项目申报”,按照规定的申报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并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

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部分)项目申报文件应在相关媒体上公布,项目申报日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区县初审。各区、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并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初审操作,形成初审意见后,联合行文将汇总意见(附件2)和申报单位纸质材料在申报截止时间内提交至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

(三)部门审核。市商务局对各区、县(市)、园区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

(四)专家评审。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出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

(五)结果公示。市商务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长沙市商务局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资金拨付。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将资金按程序拨付到各项目单位。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部分)采取以奖代补或补助等方式安排到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如计算出的全部补贴金额超过财政资金安排的年度专项资金总额,则按相应比例予以折算。

(二)各资金申报企业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2018年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部分)所有支持项目费用发生时间为201711日至2018731日。

(四)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部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93日,其它时间概不受理,过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方式

长沙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   电话88665569 

长沙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贸易处   电话88665792

              信息管理中心     电话88665482

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举报电话88667993

 

附件1、企业申报说明

      22018年度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部分)申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


附件1

 

 企业申报说明(外经项目)

 

申请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注册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企业郑重声明如下 

1.本次申报   个项目(详见附表),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本企业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3.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5.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日期              

银行账户账号

 

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行地址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联系传真

 

 

       

备注1、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2、若由授权人签署,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3、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公司账户,用于拨付补贴资金,务必正确填写。

附件2

 

2018年度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外经部分)申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

 

项目

编号

申请企业名称

申报项目类别

申请金额

 
 

 

 

 

 

 

 

 

 

 

 

 

 

 

 

 

 

 

 

 

 

 

 

 

 

 

 

 

 

 

 

 

区(县)市、开发园区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签字       (公章)

 

区(县)市、开发园区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签字        (公章)

 

备注申报项目类别完善跨国经营服务体系  规范和提升对外劳务合作  支持“走出去”企业开展境外项目对接

 

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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