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覃章荣等一行4人来冷水
近日,根据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三部委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督办函要求,娄底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覃章荣等一行4人,对冷水江军粮供应店进行了实地检查,对冷水江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严格要求、规范购粮手续。按照要求部队购粮时必须留存部队核发的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我们及时与部队联系,部队购粮时已取得留存每次取粮士兵和司务长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资料。已停止现金结算,货款实行单位账户银行转账结算,坚决杜绝有现金往来,每次刷卡必须有司务长与军粮店内工作人员签名,刷卡数据在军粮登记卡上登记及刷卡人签字,店内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保证数据资料安全。
二、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实行“军粮供应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队购买的每一笔军粮都已在“军粮供应管理信息系统”粮油中进行如实登记,对军粮入库品种,数量,出库,严格执行“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军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才可入库,实行军粮质量可追朔制度,做到了军粮专账管理,账实相符,并建立健全了军粮质量管理档案,。
三、按照要求,使用专用包装。按照《湖南省军粮质量管理实施条例》,供应部队的粮食都是定点厂家生产的贴有军粮包装的军粮专供大米,军粮包装不外流,要买军粮包装的大米另换袋子进行销售,时刻维护军粮形象。
四、落实责任,军粮全程负责。加强军粮领导,成立了军粮管理责任制度,单位法人代表为军粮质量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军供粮店店长为直接责任人;在军粮采购、入库、存储、出库、销售过程中,军粮供应店长、质检员、保管员及时核验,并在相关单据上签字,实行全程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