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大街联合执法工作
11月13日下午,根据市政府市长刘志仁、副市长周海林关于市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大街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结合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转为常态化管理工作实际, 市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大街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市创建办、市直联合执法单位、高新区管委会、“两区”政府、商务部门负责人,在市政府828会议室召开了联合执法工作协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联合执法协调小组组长李建军参加会议并就做好下阶段的联合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市商务局传达了联合执法转为常态管理阶段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大街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安排,市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大街联合执法活动从集中整治阶段转为常态管理阶段,并按照9月15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对创文提出的“班子不散、队伍不散、人员不散、精力不散”的要求开展工作,一是定期督查,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结束,并“转段”到常态管理阶段,各部门抽调人员不集中办公,由联合执法协调办组织联合执法参与单位每周对农贸市场督查一次,每月对商场超市、商业大街督查一次,发现问题,督办责任单位整改,督查结果报协调办存档,作为对联合执法参与单位的重要考评依据;二是建章立制,指导市场管理方发挥主体作用,巩固和维护联合整治成效,完善《农贸市场经营户文明诚信经营守则》、《市场经营户考评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须报联合执法协调办备案),形成长效机制;三是重点整治,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管理服务办公室或商场超市、商业大街管理方按其制度和措施确实不能有效管控的问题,上报联合执法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根据需要调配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四是执法调度,因重大问题、共性问题或迎检需要,联合执法协调小组可适时调度联合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整治,原则上每月对农贸市场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每季度对商场超市、商业大街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协调办副主任许志荣从成立机构、开展创文巩卫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部门配合取得了实际效果、执法队员主动作为依法履职等四个方面,对半年以来所开展的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行了回顾,指出了联合执法工作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一是行政处罚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缺少执法依据,三是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对市场业主、经营户的责任落实没有较好的监督管理模式,致使问题反弹现象突出。
各相关单位对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赞同联合执法工作转为常态化管理阶段,并继续积极配合工作,及时与协调办进行沟通。
,市政府副秘书长、协调小组组长李建军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对提高郴州城市形象作出了贡献,并针对下一步的联合执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市委有决策、领导有批示、城市发展有要求、群众有需求、市场发展有需求;二是要坚持规划先行,建章立制,规划是第一位的,现在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坚持、完善和规范化,要推动立法,要进入建章立制的最高阶段,走入正规的轨道;三是要坚持定期督查和联合执法,现在所做出来的成效是非常不容易的,不允许走回头路,要坚持的走下去,在保持现有的成效上要越走越好,就是要坚持定期督查,按照排班表各单位每周去督查,至少要督查4-5个市场,要坚持集中联合执法,每月对农贸市场联合执法一次以上,每季度对商场超市商业大街联合执法一次以上。四是要积极参与和支持这一项工作,市商务局要做好联络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最终的目的就是达到市委对创建工作 “班子不散、队伍不散、人员不散、精力不散”的要求,保持农贸市场集中整治的成效和成果。(彭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