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赴蒙古务工的中国公民注意事项
2015年,我馆领事部共处理非法出国务工案件103起,涉及中国工人1612人。以上案件主要是由于承包商、包工头、中介等恶意扣减、挪用工人工资和蒙方业主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拖欠中国承包商工程款,导致承包商无法及时支付中国工人工资引起的。
2016年是蒙古国大选之年,也是蒙古国举办亚欧峰会之年。蒙古国有意缩减了对外劳务指标,加强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排查力度。,不良业主恶意拖欠工资案件数量有增加的趋势。
随着天气转暖,2016年出国劳务人员赴蒙高峰期即将到来,针对以上情况,中国驻蒙古使馆提醒赴蒙出国务工的中国公民
一、务必通过合法渠道赴蒙出国务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外劳务合作条例》,赴蒙出国务工前必须与经国家商务部审批并依法取得出国劳务派遣资格的劳务中介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并查看该公司与国外雇主订立的书面劳务合同,不要听信“黑中介”和包工头的口头承诺出国务工。
二、务必持合法签证赴蒙出国务工。根据蒙古国法律规定,赴蒙出国务工必须持有蒙古政府颁发的劳务签证(HG类),并由用工方向蒙古劳动部门交纳外籍劳务人员“岗位费”,否则被视为非法出国务工,工人将面临蒙方罚款、拘留处罚并将被强制遣送回国,还将导致工人无法在离蒙前索要被拖欠工资。
三、务必在国内签订正规书面合同。国内一些包工头与在蒙古经营的承包商或个人等达成协议,作为非法中介从自己家乡招募工人赴蒙出国打工,并从中收取中介费,跟随此类人员出国打工存在风险。即使持有合法出国劳务签证,通过合法途径跟随包工头赴蒙出国打工,也应在国内时与包工头签订正规书面合同,以确保发生问题时,能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务必了解赴蒙工作环境及风险。在蒙古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劳动强度高、工作时间长、加班多;存在饮食、语言等诸多不便;外国人被打、被偷抢等案件时常发生;存在个别不良业主恶意拖欠工资现象,解决相关问题耗时漫长。
五、务必依法处理纠纷。已经发生工资被拖欠情况,积极与包工头、用工方协商解决,防止采取过激行动,触犯当地法律,危及自身安全并遭受更大损失。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使馆领事部和经商处联系,提供个人信息及中介公司、包工头、用工方负责人的姓名、国内外电话和住址,听从使馆建议,配合使馆协调解决问题。使馆将尽力提供帮助,依法维护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驻蒙使馆领事部联系方式
电话00976-11-320955转领事部;
手机00976-99112578,95269751;
传真00976-11-317844。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中心联系电话00186-010-12308。
驻蒙古使馆领事部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