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于1日起进入第二阶段行动管制期,政府收紧了公众的行动范围,公众只能在住家方圆10公里内活动。,根据总检察署颁布的2020年交通(道路使用)(联邦道路)指令宪报,公众若为就医、购买食品、日用品或药物而出门,可结伴同行,但同样限制于居家半径10公里范围内,或是前往最邻近的医疗中心接受医疗服务;否则,公众必须单独出门。在最新指令下,公众可出于以下理由出门
1. 购买食物、日用品、药物;
2. 供应或运送食物、日用品、药物或保健辅助品;
3. 寻求医疗保健或医疗服务;
4. 履行公务,但须出示雇主公函;
5. 履行与任何基本服务有关的工作,但须出示雇主公函。
,在最新指令下,基本服务的定义为
1. 食物
2. 水源
3. 能源
4. 通讯与互联网
5. 保安与国防
6. 固体废料及公共清洁管理与污水处理
7. 保健和医疗,包括保健辅助品
8. 银行与金融
9. 电子商务
10. 仅限于提供基本服务的物流
这项宪报从4月1日起生效,直至14日第二阶段行动管制指令结束为止。
,第二阶段行动管制令阐明,所有从外国返回马来西亚的公民、永久居民或是外交官员,在抵达马来西亚境内时都必须接受健康检查,遵守驻守官员的指示。,所有餐饮业者仅能以外卖或打包的形式,继续售卖食物。若公众需上班、进行任何与基本服务相关的工作,或是从事与基本服务相关的工程时,必须出示雇主或相关官员所发出的批准函和出示相关证据。针对因特定因素而需外出远行的公众,必须前往最近的警局,获取相关警官的批准。政府也将继续禁止所有社交、运动、宗教、休闲或文化目的的集会,但允许在最少人数的情况下进行丧礼。若官员提出要求,所有人士需配合提供与疫情相关的资料;在这项指令下,卫生总监有权在感染疫区制定防疫与管制条例。若违反有关条例者,将被罚款1000马币,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