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媒消息,4月21日泰国总理府发言人纳勒蒙女士透露,由于目前泰国仍处于疫情特殊时期,内阁按照泰国国家警察总署的申请,批准起草关于延长部分外籍人士停留期限的内政部公告。接下来将交由法律法案起草审核委员会审查,再交由内阁会议进行最终批准并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4月7日泰国政府下达的《特许部分外籍人士在泰王国境内停留公告》第2(1)条规定可自动延签在泰停留的外籍人士,可自5月1日起继续停留至7月31日。具体包括:
1.获得相应签证可短暂性在泰停留(含落地签)或根据免签政策入境的外籍人士;
2. 根据《佛历2522年入境法》第35条(且包含根据《佛历2514年石油法及增改版、《佛历2520年投资促进法》及增改版、《佛历2522年泰国工业园区法》及增改版》),或根据内政部相关公告可在泰停留的外籍人士。
纳勒蒙女士表示,先前的政策允许这部分外籍人士在泰停留至4月30日,目前泰国及世界各国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签证到期后大量外籍人士不得不前往移民局续签或处理住址报到,这将会增加感染风险,不符合卫生部的疫情防控方针,需要出台措施帮助外籍人士和工作人员,便于防控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