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需要准备护照
1、护照的性质、种类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的身份证件.它证明持照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和领事保护。
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普通护照又分为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两种。
2、须发护照的机关及其职权
在国内,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颁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外交部授权的其它地方外事机关颁发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公安部和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因私普通护照.
在国外,驻外大使馆颂发各类护照;总领事馆和领事馆颁发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颁发护照的机关经授权也可颁发代替护照的证件,并有权宣布作废或吊销已经发出的护照和代替护照的证件.
3、护照的领发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发给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随其父母或监护人合用一本护照;必要时也可单独发给护照。
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主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等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等。因公普通护照,主要发给国营和集体企、事业单位派遣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技交流等活动的因公出国人员。 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因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私人事务出国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