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凌乱了!加拿大海外出生的公民被抛弃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今日新闻热点 时间:2018-10-23点击:
加西网 westca.com 报道 (加西网综合)今天来讲将国籍这件事儿。。。。,任何政府,都会从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制定如何对待外籍人士的政策!!
,和中国一样。。。加拿大也对自己认为不合适的人拒绝给予国籍,就是这么简单,任何国家和政府都会这么做!!
5岁男童马塔奥康普顿(Mateo Compton)在秘鲁出生,受加拿大新国籍法限制,未能享用第一代海外生子女的公民权。他在安省尼亚加拉瀑布市寓所,与父母及哥哥合照。
加拿大安省1名男子听从联邦政府提示,为儿子办理手续,申请加拿大国籍,但他花费多年时间,儿子的身分问题仍未解决。
加拿大男子康普顿(Paul Compton)的第二个儿子在海外出生,受国籍继承新法限制,不能自动取得加拿大的国籍。
过去5年间,普顿为次子奔波,与官员通信,向政客求助,甚至全家迁居,努力扭转不合理
荒谬的局面。现在,他要求当局采取行动。
《公民法》(Citizenship Act)在2009年修订,规定加拿大国籍传给海外出生第一代,45岁的康普顿与家人夹在法律缝隙。
康普顿在苏格兰出生,可说海外出生的第一代加拿大人,当时他的父母在苏格兰的大学留学。他在5个月大之时返国,在加拿大定居,直到30来岁。
康普顿任职教师,后来找到一份国际学校教职,即移居利马,在那里邂逅秘鲁籍妻子。
他的长子在秘鲁出生,自动取得加拿大国籍。他的次子在新法生效后数月出生,不属于第一代海外出生子女,他受新法约束。
那就是说,5岁的马塔奥(Mateo)没有加拿大国籍,但他的哥哥有。
在新法下,康普顿觉得他是二等加拿大人。他不知道新法剥夺次子的公民权,直到2010年,他为马塔奥申请护照,才知道次子不算加拿大公民。
康普顿说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加拿大人身上,实在不公平。
他设法在秘鲁解决次子的身分问题,但不得要领。去年2月,他与家人回流加拿大。
康普顿的长子以加拿大公民身分入境,次子马塔奥拿秘鲁护照,他的妻子拿旅客签证。
他们入境后,康普顿为次子和妻子申请永久居留权。联邦政府说,人们受新例影响,要想补办公民权申请手续,应先申请永久居留权。康普顿递交申请书,等了1年多,手续还没办妥。
康普顿现在要求政府以人道和恩恤理由,马上给马塔奥公民身分,并从速办理他妻子的永久居民申请。
公民及移民部发言人说,家庭类别的永久居民申请,有最大优先权,康普顿的妻儿属于这个类别。
儿童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即可申请入籍。
临时医保遭撤销震惊
,康普顿的申请不顺利。
他和妻子还在等候政府审批永久居民申请,他最近发现,安省政府取消马塔奥的临时医保,省府说他们当初错批医保,永久居民申请医保,要有公民及移民部确认,他们符合资格。
康普顿说,儿子的医保取消,象征他的国籍申请荆棘满途。
联邦政府在2009年引入新规例,一方面解决数以千计人士的公民身份,因过时法律条款而被撤销的问题;另一方面则要维护加拿大国家地位的价值,确保一直居住在海外的公民,无法把公民身份代代相传。
海外公民二代子女无法自动取得加拿大籍
联邦政府2009年修改《公民法》,规定加拿大公民身份,只能传给在海外出生的第一代子女。有非国内出生的公民后代受修订影响,其在海外出生的儿子无法自动成为加国人。
事主称修订有违公义,誓保儿子的公民资格。新例亦令他自觉是二等公民“这种情况有违公义,更有可能发生在任何加拿大人身上。”移民部发言人表示,局方最优先处理“家庭类别”的永久居留申请,而当儿童获得居留权后,亦可马上申请入籍。
加国海外公民权不能世袭
加拿大移民部数年前推出新规则,海外出生的移民在成为加国公民后,如果他们在加国以外地方生孩子,而这些孩子的下一代将来也在加国以外出生的话,这些移民的第2代将不会自动得到加拿大国籍。
该新法目的是终止住在海外的加拿大人,将国籍一代一代的相传下去,换言之,加拿大国籍只能“遗传”一代。
加拿大国籍只能“遗传”一代
根据新法,加国公民无论是土生还是透过移民成为公民,在海外诞生的孩子,仍然可以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他们算是“第一代”。
,“第一代”如果也是在海外生孩子,则这些“第二代”孩子就不再自动获得加籍,但可以在18岁之前,以家属团聚方法移民加拿大。不过,有关规定不适用于驻海外加军或外交官员。
,新法也适用于被加拿大公民领养的海外孩子身上。被领养的孩子算是“第一代”,,如果他们也在加国以外地方生孩子,他们的“第二代”也同样不会自动得到加籍。不过,如果“第一代”选择在加拿大产子,则这些子女仍然会自动成为公民。
唯一例外是公民海外出生的第二代子女有沦为无国籍(Stateless)人士之虞时,仍可申请直接成为加国公民,但其父母必须出生于海外,且在成为加国公民前一直是无国籍人士,并在为孩子申请公民前4年内在加拿大至少居住3年以上。
限制不住在加国人士“世袭”国籍
在未修例之前,加国公民在海外出生的下一代,只要在出生之内2年登记,就可以自动拥有加籍。而第二代或以后的海外出生子女,假如在21岁至24岁期间,向加国当局宣誓要保留公民身分,同样可以领取加国护照。
移民专家指出,这种政策将造成分化制度,令出生或领养于海外的儿童,成为“次等”公民。加拿大难民议会(Canadian Council for Refugees)行政总监登奇(Janet Dench)说,这也可能令一些加拿大人在海外生育的孩子,变成无国籍人士。
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高级研究员科拉科特(Martin Collacott)说,政府是想阻止在国外出生、根本不住在国内的加拿大人,将公民身分传给下一代。
2009公民法5类人不能成加拿大公民
新修订的《公民法》在2009年4月17日实施后,谁不能成为加拿大公民?
1. 在1947年1月1日第一次《公民法》实施时不是公民的人;
2. 在加国出生时,双亲之一是外国驻加拿大外交人员,双亲又不是非加国永久居民或公民的人;
3. 成年后向加国政府宣布放弃加国公民身份的人;
4. 提供虚假资料而加国政府取消公民身份的人;
5. 本身海外出生,其父母是未有/已失去公民资格的加拿大人的人,以及本身是第二代或第三代在国外出生的人(包括未能保留国籍的人)。
,和中国一样。。。加拿大也对自己认为不合适的人拒绝给予国籍,就是这么简单,任何国家和政府都会这么做!!
5岁男童马塔奥康普顿(Mateo Compton)在秘鲁出生,受加拿大新国籍法限制,未能享用第一代海外生子女的公民权。他在安省尼亚加拉瀑布市寓所,与父母及哥哥合照。
加拿大安省1名男子听从联邦政府提示,为儿子办理手续,申请加拿大国籍,但他花费多年时间,儿子的身分问题仍未解决。
加拿大男子康普顿(Paul Compton)的第二个儿子在海外出生,受国籍继承新法限制,不能自动取得加拿大的国籍。
过去5年间,普顿为次子奔波,与官员通信,向政客求助,甚至全家迁居,努力扭转不合理
荒谬的局面。现在,他要求当局采取行动。
《公民法》(Citizenship Act)在2009年修订,规定加拿大国籍传给海外出生第一代,45岁的康普顿与家人夹在法律缝隙。
康普顿在苏格兰出生,可说海外出生的第一代加拿大人,当时他的父母在苏格兰的大学留学。他在5个月大之时返国,在加拿大定居,直到30来岁。
康普顿任职教师,后来找到一份国际学校教职,即移居利马,在那里邂逅秘鲁籍妻子。
他的长子在秘鲁出生,自动取得加拿大国籍。他的次子在新法生效后数月出生,不属于第一代海外出生子女,他受新法约束。
那就是说,5岁的马塔奥(Mateo)没有加拿大国籍,但他的哥哥有。
在新法下,康普顿觉得他是二等加拿大人。他不知道新法剥夺次子的公民权,直到2010年,他为马塔奥申请护照,才知道次子不算加拿大公民。
康普顿说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加拿大人身上,实在不公平。
他设法在秘鲁解决次子的身分问题,但不得要领。去年2月,他与家人回流加拿大。
康普顿的长子以加拿大公民身分入境,次子马塔奥拿秘鲁护照,他的妻子拿旅客签证。
他们入境后,康普顿为次子和妻子申请永久居留权。联邦政府说,人们受新例影响,要想补办公民权申请手续,应先申请永久居留权。康普顿递交申请书,等了1年多,手续还没办妥。
康普顿现在要求政府以人道和恩恤理由,马上给马塔奥公民身分,并从速办理他妻子的永久居民申请。
公民及移民部发言人说,家庭类别的永久居民申请,有最大优先权,康普顿的妻儿属于这个类别。
儿童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即可申请入籍。
临时医保遭撤销震惊
,康普顿的申请不顺利。
他和妻子还在等候政府审批永久居民申请,他最近发现,安省政府取消马塔奥的临时医保,省府说他们当初错批医保,永久居民申请医保,要有公民及移民部确认,他们符合资格。
康普顿说,儿子的医保取消,象征他的国籍申请荆棘满途。
联邦政府在2009年引入新规例,一方面解决数以千计人士的公民身份,因过时法律条款而被撤销的问题;另一方面则要维护加拿大国家地位的价值,确保一直居住在海外的公民,无法把公民身份代代相传。
海外公民二代子女无法自动取得加拿大籍
联邦政府2009年修改《公民法》,规定加拿大公民身份,只能传给在海外出生的第一代子女。有非国内出生的公民后代受修订影响,其在海外出生的儿子无法自动成为加国人。
事主称修订有违公义,誓保儿子的公民资格。新例亦令他自觉是二等公民“这种情况有违公义,更有可能发生在任何加拿大人身上。”移民部发言人表示,局方最优先处理“家庭类别”的永久居留申请,而当儿童获得居留权后,亦可马上申请入籍。
加国海外公民权不能世袭
加拿大移民部数年前推出新规则,海外出生的移民在成为加国公民后,如果他们在加国以外地方生孩子,而这些孩子的下一代将来也在加国以外出生的话,这些移民的第2代将不会自动得到加拿大国籍。
该新法目的是终止住在海外的加拿大人,将国籍一代一代的相传下去,换言之,加拿大国籍只能“遗传”一代。
加拿大国籍只能“遗传”一代
根据新法,加国公民无论是土生还是透过移民成为公民,在海外诞生的孩子,仍然可以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他们算是“第一代”。
,“第一代”如果也是在海外生孩子,则这些“第二代”孩子就不再自动获得加籍,但可以在18岁之前,以家属团聚方法移民加拿大。不过,有关规定不适用于驻海外加军或外交官员。
,新法也适用于被加拿大公民领养的海外孩子身上。被领养的孩子算是“第一代”,,如果他们也在加国以外地方生孩子,他们的“第二代”也同样不会自动得到加籍。不过,如果“第一代”选择在加拿大产子,则这些子女仍然会自动成为公民。
唯一例外是公民海外出生的第二代子女有沦为无国籍(Stateless)人士之虞时,仍可申请直接成为加国公民,但其父母必须出生于海外,且在成为加国公民前一直是无国籍人士,并在为孩子申请公民前4年内在加拿大至少居住3年以上。
限制不住在加国人士“世袭”国籍
在未修例之前,加国公民在海外出生的下一代,只要在出生之内2年登记,就可以自动拥有加籍。而第二代或以后的海外出生子女,假如在21岁至24岁期间,向加国当局宣誓要保留公民身分,同样可以领取加国护照。
移民专家指出,这种政策将造成分化制度,令出生或领养于海外的儿童,成为“次等”公民。加拿大难民议会(Canadian Council for Refugees)行政总监登奇(Janet Dench)说,这也可能令一些加拿大人在海外生育的孩子,变成无国籍人士。
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高级研究员科拉科特(Martin Collacott)说,政府是想阻止在国外出生、根本不住在国内的加拿大人,将公民身分传给下一代。
2009公民法5类人不能成加拿大公民
新修订的《公民法》在2009年4月17日实施后,谁不能成为加拿大公民?
1. 在1947年1月1日第一次《公民法》实施时不是公民的人;
2. 在加国出生时,双亲之一是外国驻加拿大外交人员,双亲又不是非加国永久居民或公民的人;
3. 成年后向加国政府宣布放弃加国公民身份的人;
4. 提供虚假资料而加国政府取消公民身份的人;
5. 本身海外出生,其父母是未有/已失去公民资格的加拿大人的人,以及本身是第二代或第三代在国外出生的人(包括未能保留国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