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丨5起水上无线电违法典型案例
为严厉打击故意关闭AIS信号、篡改或冒用无线电台识别码、擅自改造船载无线电设备、恶意实施信号干扰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船舶法定证照配备不齐、“多船”、“一船多码”、非法占用频道、违反通信秩序等突出问题。
山东海事局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山东海事局陆续查处了多起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现将几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请广大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员及相关行业人员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水上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案例一 未按规定保持AIS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月8日,滨州无棣海事处现场检查时发现,靠泊于套尔河同发码头的“生松工X”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的规定,故意关闭AIS。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生松工X”轮当班驾驶员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开出山东辖区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首张罚单。
案例二 未按规定守听VHF频道
6月15日,烟台龙口海事处现场执法人员使用高频多次呼叫“潍X”轮,该轮均未应答。经实际检查发现该轮甚高频电话处于关闭状态,未按规定守听,违反了《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潍营”轮当班驾驶员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扣2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一船多码
6月16日,潍坊海事局通过远程核查发现潍坊港21#泊位附近的“悦航XXX”轮与“NAN GANG XX”轮两个AIS信号重叠,显示两个MMSI码。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悦航XXX”轮配有一套非强制要求的电子海图设备,带有AIS信号收发功能,但未将本船MMSI码输入该设备,导致该船显示两个AIS信号,属于典型的“一船多码”。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悦航XXX”轮船舶所有人和船长分别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案例四 多船
6月18日,工程船“集美XXX”轮进入董家口海事局辖区进行施工作业,董家口海事局在对该轮跟踪监控过程中发现AIS定位信息与实际位置不符,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登轮检查。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轮MMSI码被他船盗用,属于典型的“多船”。
目前,董家口海事局已联系盗用船舶所在地海事局(深圳海事局)协助调查。
案例五 船舶未按照规定申请或随船携带无线电相关证照,或证照已失效
6月17日,烟台芝罘海事处通过电子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福XX”轮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已过期,未持有有效的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福XX”轮罚款人民币95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