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凤凰医院拖欠180余万元工资遭强制执行
昨日,记者获悉,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我省劳动监察部门公布了四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
公司法人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获刑
2015年10月29日,赣州市崇义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称赣州市崇义县双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拖欠45名员工工资14万余元。赣州市崇义县劳动监察大队经核实后予以立案查出,并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公司法人代表蓝月华采取推诿、逃匿办法,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2016年1月28日公安机关受理了此案并报经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司法人代表蓝月华,蓝月华获悉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2016年3月21日,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法院判令蓝月华支付45名劳动者工资,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蓝月华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拖欠180余万元工资遭强制执行
2015年11月23日, 上饶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到举报称,江西凤凰拖欠员工160余人180余万元工资。上饶市劳动监察支队经初步查实并同意立案后,上饶市人社局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但该医院仍拒不支付所欠工资。
2017年1月3日上饶市人社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该案正在法院执行中。
拖欠93人工资法院强制执行并处罚金
2015年1月7日,上饶市铅山县劳动监察局接到举报称上饶市聚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拖欠93名员工工资139.5万元。上饶市铅山县劳动监察局经初步查实后同意立案。但该公司仍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上饶市铅山县人社局于2016年5月6日将此案移送上饶市铅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年5月19日法院立案,2017年1月22日将该公司拖欠工资执行到位,并处罚金2万元。
拖欠百万元工资还涉刑事案件被羁押
2015年12月19日,吉安市安福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称,吉安市安福县吉昌铸造有限公司拖欠21名员工工资100.2万元。吉安市安福县劳动监察大队经初步查实后同意立案,并下达了限改指令,但该公司拒不配合,吉安市安福县人社局于2016年1月12日向用人单位下达了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决定书。
2016年7月30日,吉安市安福县人社局将此案移送至吉安市安福县法院强制执行。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叶炳极因无力偿还所欠工资且涉嫌其他刑事案件,,,,,,已被公安机关羁押在该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