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 将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今日,广州地区公立综合改革工作正式启动。14日,广州市政府官网正式公布了《广州地区公立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广州将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实施院长聘任制,突出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逐步取消公立行政级别。
明年底人均住院费增长率不超过9%
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广州地区所有公立医院,包括省属、市属、区属医院,国家部委、军队、武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穗的公立医院,均纳入本次改革范围,同步联动推进,同城同策、同级同价、分类实施。
《方案》提出,广州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从15日起,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总体上个人支出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财政补偿和医院降低运行成本等三种途径,并按8∶1∶1比例,弥补医院因实行药品价格“零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
其中,财政补偿部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降低药品和材料收入占比,严格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力争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医用耗材降到20元以下。到2018年底,医疗费用增长率、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不超过9%,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不超过7%。
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广州将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和2018年期间每半年调整一次,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将门诊费并入诊查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广州还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收费范围,全面推行门诊按人头付费和住院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
将实现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方案》提出完善基层首诊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采购和使用的衔接,确保医保药品目录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财政补偿资金向基层就医倾斜,引导到基层首诊。到2017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实现下降。
广州还将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2017年,在1—2个区试点组建以行政区为整体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区域内签约服务参保人群医疗费用“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
根据《方案》,广州将加快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信息化标准建设,6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到2017年底,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市人口信息平台实现对接。
为优化就医体验,广州将全面实施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开展居民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诊间付费以及医保费用即时结算等便民服务,实现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广州还将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推广“农村居民门诊一元钱看病”新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将探索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处方外配业务的衔接机制,实现定点零售药店网上核实医师处方,享受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可凭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配药,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即时结算,方便群众就近取药治疗。
医务人员个人薪酬禁与品等挂钩
《方案》还提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鼓励优先购置国产医用设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豪华装修。严控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范围与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占比不超过该院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在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上,广州将全面推进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所有公立医院新进医疗岗位的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应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广州还将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动实施院长聘任制,突出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探索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对其他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分配方式,市场化薪酬分配单列管理。
,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允许公立医院通过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用量和大型医学设备检查费用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