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成立公立医院管委会
晨报讯(记者周晶)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城市公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政府办医监督职责与公立自主运营管理权相分离。成立“南京市医管委”,南京市卫计委从直接管理公立转为行业管理。记者了解到,相关改革试点工作将于今年12月份完成。
根据该实施意见,南京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限定为市、区两级公立医院。将成立南京市政府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京市医管委”),履行政府办医职能,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同级公立医院的设置规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问题。南京市医管委由南京市市长、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南京市组织、编办、发改、卫计、财政、人社、物价、审计、食药监主要领导,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市民代表2人,公立医院有关专家代表2人组成,共18人。南京市市长任市医管委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市医管委副主任。
据介绍,南京市医管委办公室设在南京市卫计委,对外挂牌,承担南京市医管委日常工作,并负责推动南京市医管委决策在公立医院的高效执行。将南京市卫计委原有的涉及公立医院、财务、绩效评估等职能集中,设立相应处室,履行相关职能。南京市卫计委主要领导兼任医管办主任,配备南京市医管办专职副主任1名,南京市编办、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为南京市医管办副主任成员单位。
,举办公立医院的各行政区分别成立区政府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设置标准参照南京市医管委执行;区医管委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
意见明确,今后南京市卫计委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公立医院的微观事务。
南京市医管委作为南京市属所有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层,负责重大决策和监督运行。公立医院院长及领导班子是执行层,负责公立医院日常管理,并对南京市医管委负责。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适时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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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2017年看病在社区首诊
记者从江苏省计生委了解到,江苏已出台《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下面简称《意见》),宣布到2017年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制度。届时,首诊不在社区,报销比例将会下降。
所谓分级诊疗制度,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最终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据介绍,这就意味着“大医院要瘦身,不能乱看病,专门解决疑难杂真,不能随便就医,一个感冒也去鼓楼医院今后将是不被允许的。”
《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基本医保对象基层首诊制度,适度下调非基层首诊的报销比例。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江苏会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据介绍,2015年,各市会选择1个城区和1个县(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50%的省辖市基本建成妇幼基层首诊制度。2017年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