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顺医院拿林志颖结婚照做杂志封面赔10万
在顺德一家在其主办的一本关于男科、妇科手术项目的杂志中,擅自将台湾艺人林志颖的结婚照片作为封面,这遭到了林志颖方面的状告。昨日记者获悉了案件的判决,方面因侵犯肖像权被判赔10万元。
台湾艺人林志颖委托的律师诉称,2014年12月,林志颖获知位于陈村镇庄的顺德庄头擅自将林志颖的结婚图片作为该院《深呼吸时尚生活K A N G Q IA O》杂志封面,并在封面下方写有“顺德庄头医院医保定点单位-专注男科、妇科20余年”。律师认为,医院的这一做法极易让读者误认为林志颖与该院存在宣传、代言等合作关系。,在照片周围还写有“你的另一半忍你多久了”、“对老公没欲望我选择出轨找幸福”等标题,整本杂志都在介绍男科、妇科手术项目,这甚至让读者误认为林志颖家庭不睦,或在该院处做过某些项目。,这与事实严重不符,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林志颖的社会评价,涉嫌侵犯林志颖的名誉权。
律师表示,庄头医院作为涉案侵权杂志《深呼吸时尚生活K A N G Q IA O》的版权所有人及获利单位,应对此次侵权事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请求法院判令该院立即停止发放涉嫌侵权的杂志,并销毁涉嫌侵权的库存杂志;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林志颖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及因维权产生的费、交通费等合理开支合计50 .6万元。
法庭上,被告的庄头医院经法院传唤,但并无到庭应诉。
法官表示,被告的行为可以认定为系以营利为目的,因而构成侵犯原告的肖像权。法官支持了林志颖的代表律师提出的“被告立即停止发放并销毁库存涉案杂志,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对于林志颖方面提出的损害赔偿标准,法院酌定为10万元。至于被告医院的行为是否侵犯林志颖的名誉权?法官分析称,通观涉案杂志全部内容,其所载文章及其他文字均无具体的、明确的指向原告的否定性、消极性的评价,故不能认定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法官并未支持林志颖方面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