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逐步缩小 编内外护士收入差距
福建省实施《全国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行动方案,近日正式发布。《方案》提出,将逐步缩小“在编”人员与“编外”人员收入差距。
《方案》要求,各级计生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护士条例》,完善护士执业管理制度。在保证人力配置、提升薪酬待遇等方面加大落实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稳定和发展好护士队伍,提高护士福利待遇,改善护士工作条件,防控和减少职业危险因素等。着力宣传在本职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护士,依法严惩伤害护士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护士人身安全。
省级医疗机构按照《福建省属公立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6〕148号),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省属公立的办法统筹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逐步缩小“在编”人员与“编外”人员收入差距。健全完善以突出护士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满意度为重要指标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按照护士岗位职责确定岗位薪酬,依据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护理人员倾斜,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工作量等,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其中,到2020年,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全院护士总数比达1∶0.8,实际开放床位与病区护士总数比达1∶0.6;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全院护士总数比达1∶0.7,实际开放床位与病区护士总数比达1∶0.5。对于护士配备数量低于配备标准的医疗机构,由主管的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给予处罚。
,要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制度,重点加强新入职护士、化护理骨干、人员、社区护士、助产士等的培训,切实提高护理素质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发展专科护士队伍,加科力度,不断提高专科护理水平。选择部分临床急需、护理技术相对成熟的专科护理领域,制定专科护理目录,明确专科护理内涵,有序发展省级专科基地,加强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实习基地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建立专科护士管理制度,明确专科护士条件、培训要求、工作职责及服务范畴等。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专科护士知识更新,保持其能力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