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做“兼职”毁掉爱美女士一张脸
医疗美容日渐兴起,已成为爱美人士的美容法宝。美白、除皱、保湿……这些令人心动的美容名词代表了大家对美丽的向往和期待,也蕴含了风险和未知。 通讯员张男记者杨紫慧
美容达人“相逢”美容大师
2008年暑期的一天,爱美的马女士外出游玩时结识了山东省某美容整形科的接待护士刘某,几天相处中,刘某主动热情的对马女士讲解了很多美容技巧和方法,解答了一直困扰马女士的护肤问题,两人熟络起来。假期结束后,同龄的两人经常相约一起吃饭聊天。
刘某见马女士对肌肤要求很高,便开始向马女士推荐医疗美容针剂,并在经马女士同意后给其注射了两次除皱针剂。注射除皱针剂后,马女士的皮肤变得光滑、白嫩,看起来年轻了很多,这让马女士开心不已,对刘某更加信任了。之后,马女士经常向刘某咨询护肤问题,俨然将其视为“美容大师”。
美容神药致人毁容
2009年3月的一天早上,刘某通过电话向马女士推荐新款的美容针剂,马女士听到刘某对产品的介绍后非常心动,两人相约到市区某内对马女士的面部进行注射。当美容针注射到一半时,面部强烈的刺痛感令马女士难以忍受,随即要求刘某终止注射。
注射虽然及时停止了,马女士脸颊及额头的红肿并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变成黑色硬块。此后,刘某用多种方法对马女士的面部问题进行修复,却未见明显改善。爱美的马女士见自己脸上的肿块一直没能消除,对刘某逐渐失去信任,便要求刘某带她到正规进行修复。2013年3月刘某带着马女士来到某美容整形修复面部问题,效果依然不理想,自此刘某开始逐渐疏远马女士,甚至不接马女士的电话……
治疗七年的获赔19万
2013年8月份的一天,马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和刘某就面部修复问题进行协商。马女士提出请国外技术先进的医师为自己治疗,或者一次性赔偿十五万元,刘某觉得条件苛刻,无法接受。协商中双方发生争吵,大打出手,这场协商最终以双方报警处理收场。
2017年,在经过长达7年的治疗、协商不成后,马女士将刘某告到了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最终,市中区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判决被告刘某向马女士一次性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十九万八千元。双方均表示不上诉。
法官提醒,随着生物科技的日益发达,医疗美容成为很多爱美人士的美容捷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选择医疗美容无可厚非,但美容市场鱼龙混杂,群众在选择美容机构时一定要慎而又慎,要考察美容机构是否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美容师是否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等,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