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媒体报道通州妇幼保健院规定想要怀孕生子的护士必须先提交申请,通过申请后限期3个月内怀上,限期外怀孕将被罚款。
据媒体报道,该院一名护士即因未按照规定怀孕,被罚款一万余元。
今天下午,通州区卫计委称正在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晚间,通州区卫计委告诉新京报记者,已经调查清楚此事,并且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也作出回应,称取消该院“计划生育政策”,退还全部罚款,领导班子向受罚职工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