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经经营出国劳务触犯非法经营罪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湖南出国劳务 时间:2021-07-07点击:
日前,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法院以被告人徐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审理查明,2008年,江苏省扬州尚凌国际商务合作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史某某(已判刑)告诉被告人徐某某,让徐为其招收赴安哥拉劳务的工人,并通过电子邮件给徐发来雇佣合同书和扬州尚凌国际商务合作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徐某某按照每人收取2.6万元的费用招收赴安哥拉劳务工人32人,共收费79.7万元。2008年9月,徐某某陆续给史某某汇去工人费用68.1万元。2008年10月6日,史某某安排徐某某带工人到北京乘坐飞机赴安哥拉,由于史某某没有给购买出国机票,致使这批工人至今无一人出国。徐某某已退还出国人员部分费用。
新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没有取得《对外劳务经营许可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从事对外劳务中介业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徐某某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尽其能退还出国人员部分费用,量刑时应予考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