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介机构须备案 出国劳务中介在列
近日,记者从市清理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规范我市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我市中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市43类市场中介组织及需资质(资格)证书的执业人员需到相关部门备案。
据了解,根据《吉林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规定,应该备案而至今尚未办理新设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验证公证类、评估类、代理类、咨询类、仲裁类、交易类、经纪类、介绍类、其他类别的43小类的市场中介组织及需资质(资格)证书的执业人员均需备案。
备案内容
市场中介组织备案内容为取得行政许可的基本情况,资质(资格)的基本情况,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含年检)的结果,中介组织其他基本情况。
市场中介组织中需持资质(资格)证书执业的人员备案具体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职称、资质证(资格证)及编码、就业状况及现供职的中介组织名称、联系方式等几项内容。
案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场中介组织备案工作按属地原则采取市、县两级备案制。注册登记地在吉林市城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的市场中介组织,到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备案。
会计审计类、资产评估类中介组织管理部门为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62049105。
土地、矿产评估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联系电话62469019。
安全生产评估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648057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处。联系电话62405422。
房地产经纪类、房地产价格评估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联系电话62041160。
工程招标代理类、造价咨询类、监理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建委建管处。联系电话64805626。
测绘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规划局测绘处。联系电话64805320。
拍卖类、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联系电话62049932。
担保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中小企业局融资服务处。联系电话62049709。
证券代理类、保险代理类、期货代理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中小企业发展局金融证劵处。联系电话62063509。
司法鉴定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联系电话62046615。
律师事务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司法局律师事务工作指导处。联系电话62046636。
法律事务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处。联系电话62046626。
职业介绍类(含家政中介服务类)、人才介绍类、职业技能培训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联系电话62048586。
专利代理类、科技咨询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64820093。
货运代理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联系电话64844690。
婚姻中介代理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030803。
旅行社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64805479。
出国留学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071111。
工商登记代理类、广告代理类、商标代理类、市场调查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直属局及派出分局。联系电话62522937。
检测检验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质监局质量处。联系电话64630022。
税务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联系电话64567055。
报关类中介组织的管理部门为吉林海关综合业务科。联系电话64576020。
,其他类别中介组织的备案将根据市场中介组织清理规范工作的进展情况另行确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范围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经营业务的,按主营业务到相关部门备案。在县(市)登记注册的中介组织,到本县(市)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外埠中介组织在吉林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时间及要求
2012年我市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备案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结束。本年新设(新增)、变更及注销的市场中介组织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或变更及注销后一个月内向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作出准予备案的,应当出具中介组织备案通知书;市场中介组织2011年备案内容未有发生变化的,可持2011年中介组织备案通知书办理年检手续;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到有关行政部门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否则不予年检。中介组织不按规定进行备案,将依据《吉林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介组织及执业人员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市工商局企业处咨询电话咨询。咨询电话62522936、6252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