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地区应适当放宽就业门槛
金硕仁委员认为,在考虑我国公民就业问题的基础之上,应在边境地区适当放宽邻国劳务人员就业。“有些地方用工荒问题很严重,特别是纺织服装业等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和企业的劳动力很缺乏,开工率有些只有百分之二三十,因为没有人去就业。而有些边境地区的邻国劳动力资源还是比较丰富的。”金硕仁表示,为了搞活地方经济、搞活企业,这些邻国外国人到我们境内就业以后,会有很多的方式方法去管理好。
,金硕仁委员建议进一步放开外资投资者准入门槛。有些地方规定根据投资额大小,可以发给法定代表人长期居留证。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国外投资者虽投资额不大,也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可是几个人合伙投资,却只发给一个人长期居住证。“其他人也都需要长期居住证。这样一来容易挫伤他们投资的积极性。所以,我建议应该适度放开为好。”
郑功成委员认为,应当将劳动力的国际流动与就业问题统筹考虑。各种人员进入中国就业,既有高端的也有低端的。,我国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存在缺乏有效组织和实施的问题。如何明确适度对外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现在这方面没有具体的规范。,他认为将国内国际的两个劳务市场有机统筹协调好并且制定相关的政策,非常必要。
郑功成委员说,要强化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出境、入境就业的管理。“目前在这方面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基本处于放任状态,而这种管理又是外交部门无法兼顾的。应该强化这方面的机构,至少应该在中央和省级政府主管部门中有专门的机构专司其职,才能规范有序地管理好外国人在华就业。”
关于外国人在华就业后的相关待遇问题也是郑功成委员比较关注的。他说,外国劳动力在境内合法就业的是否能参加社会保险、如何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因为涉及到外事,较为敏感。必须完善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管是非常必要的。
李祖沛委员关注的是“侨团”问题。他注意到,现在个别境外注册的所谓华人华侨团体在国内活动,摸准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迫切心情,打着“世界性、全球性”侨团的招牌招摇撞骗,影响很坏。他建议国务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对在中国境内活动的境外及外国社会团体应该进一步加强管理,抓紧研究出台境外及国外社会团体在华活动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