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出国劳务纠纷 出国务工不可大意
在调解了一起后,昨日,金坛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出国务工,别被无资质的中介机构“闪了腰”。
2009年12月,金坛市薛埠镇连山村委村民张某,向薛埠镇一家信息服务中心支付了2万元,办理了去新加坡的出国劳务手续。该信息服务中心负责人糜某又通过连云港市一家劳务公司,为张某申报了出国劳务手续。2010年1月,糜某接到了连云港这家公司的通知,将张某送至南京,接受为期1个月的出国劳务培训和考试。2010年8月,张某收到了新加坡一公司的邀请函,发现对方列出的待遇比较低,与糜某当初的宣传大相径庭,便萌生悔意,要求糜某退还部分费用。张某多次上门追讨,糜某松了口,同意在2011年7月前退还部分费用。
退款期限已至,糜某却不兑现承诺。张某于是向金坛消协投诉。消协调查后了解到,糜某并无相关资质,属超经营范围从事出国劳务中介活动。经调解,糜某最终退还了8000元。
“通过出国中介机构进行技术移民、劳务输出的人数日益增多。,一些不法中介机构由于违规经营,肆意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造成了消费者的巨大损失。”昨日,金坛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出国务工,需多留个心眼
,在洽谈出国劳务项目时,一定要找有资质的机构。这类机构分为两类一是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外派劳务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可要求经营公司出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二是外派劳务中介公司。这类公司是指经工商局核准,受经营公司委托,可代为招收出国劳务人员的中介公司。与外派劳务中介公司打交道,要特别注意查阅有关资格材料,如经营公司委托书、经营公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外派劳务中介公司营业执照等。
,出国劳务前,要签好两份合同与经营公司签订合同——《外派劳务合同》、与外国雇主签订合同——《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在签订合,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保险、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及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在办理出国劳务过程中,尽可能保留所有证据,以备出现出国劳务纠纷时,向工商和消协举报、投诉。(纪建华 庄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