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出国工作网,近日越南政府出台了关于违反劳动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决定,对违反劳动法的以下情形将处罚金1500万盾至2000万盾使用非专家、经理或管理人员的外籍劳工;未取得越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的外籍劳工;聘用外籍劳工超过规定比例的;对于越南未能满足高技术及管理方面要求,又没有制定培训越南员工以替代外籍劳工计划的。
对没通报招聘需求、没通报劳动荣军社会厅而聘用外籍劳工的企业将被处罚金2000-3000万盾。
对于没有劳动许可证而在越南工作三个月以上或劳动许可证已过期的外籍劳工将被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