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须注意 谨慎签证类型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湖南出国劳务 时间:2021-07-07点击:
小王一心想赚大钱,花了3万多元去找出国劳务中介,没想到“计划大心眼儿却不多”,被一“游方”职介用商务签证忽悠,在阿塞拜疆逗留近一月,盘缠用尽,在好心华人资助下才回到国内。愤怒的小王将介绍其到国外打工的张某诉至温县人民法院。近日,法院判决张某返还小王职介费2.38万元。
2010年10月,小王在温县某职业介绍所咨询出国打工事项,遇到张某,误以为其系该所员工。在得知小王想出国打工后,张某称该所与阿塞拜疆某机构负责人有着密切可靠的出国劳务输出、接入关系,只要小王缴费3.4万元,就一定能为他办理至少一年的,劳务内容为看店等辅助工作,月薪折合人民币最低不少于5000元。小王先后给张某了1.5万元,并约定到达国外后,付清1.9万元余款。在顺利拿到护照和机票后,乘飞机到达阿塞拜疆并付清余款,原来约定的接头人却“人间蒸发”,小王被困于租住屋一月有余,被房主以租房到期为由逐出。一名好心华人以350元美金帮小王购买机票,资助其回国。到家后经人察看,小王才知道,张某为其办理的是商务签证而非出国劳务签证,护照签证的驻留期限仅为30天。
温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明知自己不具有相应的资格,而收受原告财物,致使小王遭受经济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小王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张某个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且至少在拿到护照签证后应该到公安部门去咨询确认,对引起本案纠纷也有一定责任,故判决由张某返还小王花费的70%,即2.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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